在老子的故里周口鹿邑,一场“选秀”活动正成为当地人关注的焦点。这场“选秀”的目的是面向全国海 选美貌、睿智的青年做国际老子文化节的形象大使。有人认为,老子本人就是老子文化的代言人,没必要再选什么形象大使,此举涉嫌亵渎老子形象。但是,更多的人认为,海选形象大使能够加强对老子故里的宣传,起到传播老子文化的作用。(4月18日《河南商报》)
说“选秀”就亵渎了老子,可能有些过激,但是认为此举对传播老子文化有积极作用,恐怕也有些牵强附会。这样的活动与传播“老子文化”毫无关系,只是地方政府一厢情愿的“拉郎配”,其实质是打着“老子”的旗号大搞“选秀”,起到吸引眼球的目的。
我们知道,文化产业是可以带来经济效益的,但是,发展文化产业不能利用历史名人“借壳上市”,更不能打着历史名人的旗号搞毫无意义的“选秀”,这样的做法已经没有多少文化意味了。“选秀”不是不可以,但是要与宣扬老子文化分开,否则,“文化节”上弄些俊男靓女,穿着暴露大跳街舞,甚至还有泳装表演秀,这样的文化节不仅和传统文化风马牛不相及,而且也是对老子的不尊敬,只会产生“挂羊头卖狗肉”之嫌。
继承和宣扬传统文化,关键是要用现代人的视角解读、发掘传统文化的内涵,要与时代脉搏紧密结合,与人们的生活紧密结合,如此才会吸引更多的人关注、研究传统文化。至于借用娱乐化的“选秀”形式,还是免了吧!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