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杀恶意软件将有据可循
2007-06-16

查杀恶意软件将有据可循

严循东  2007年6月16日

打造绿色家园,惠施子孙后代

为了方便广大互联网用户理解、掌握和自行判断恶意软件的特征,保证“恶意软件定义”的可操作性,昨日,中国互联网协会反恶意软件协调工作组审议通过了《“恶意软件定义”细则》,信息产业部电信传输研究所等三家机构还受邀成为第三方恶意软件测评机构

恶意软件定义细则对强制安装,难以卸载,浏览器劫持,广告弹出,恶意收集用户信息,恶意卸载,恶意捆绑及其他侵犯用户知情权和选择权的恶意行为等八大恶行进行详细的解释说明。只要涉及任意一项,便可以被认定为恶意软件。对用户而言,如果所安装的软件存在细则中的任何一个现象,用户都可以举报。

比如,细则中明确:有四类现象都属于“强制安装”行为:一是在安装过程中未提示用户;二是在安装过程中未提供明确的选项供用户选择;三是在安装过程中未给用户提供退出安装的功能;四是在安装过程中提示用户不充分、不明确,明确充分的提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软件作者、软件名称、软件版本、软件功能等。

据悉,中国互联网协会反恶意软件认定委员会已于本月14日成立。它的工作职能,主要是对社会公众举报的疑似恶意软件进行分析,依据恶意软件定义细则从技术方面给予判别,为反恶意软件协调工作组提供决策性意见。

互联网协会还公布了受邀的第三方恶意软件测评机构:信息产业部电信传输研究所、北京信息安全检测中心和北邮信息安全中心。三家机构负责对被举报软件进行测评并出具评测报告,为判定结果提供科学依据。

中国互联网协会反恶意软件协调工作组组长杨君佐称,反恶意软件认定委员会将建立通报机制,不定期将那些拒不整改的恶意软件公司信息公之于众,并同时抄送给各大杀毒软件公司。据杨君佐透露,目前已有14款软件可能“上榜”,不久将对外公布。

有专家表示,这也意味着,杀毒厂商今后可以“按图索骥”查杀恶意软件,不用再担心师出无名。

【郑重声明】公益中国刊载此文章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投资或其他建议。转载需经公益中国同意并注明出处。本网站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发信至 [公益中国服务中心邮箱]。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项目推荐
春蕾计划:她们想上学
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她创业计划项目
薪火同行国际助学计划
e万行动(孤儿助养)
2021“暖巢行动”公益项目扬帆起航
2020年百人百城助学项目第二期
壹基金温暖包
小善大爱免费午餐
关爱困境老人
爱心包裹项目
贫困白内障的光明
先心儿童的“心”声
困境儿童关怀
关怀贫困母亲
企业邮箱 |  隐私保护 |  客户反馈 |  广告合作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服务条款 |  网站地图
© Copyright 2005-2015 Mass Media Corporation
京ICP备1702984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421号
版权所有:公益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