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白矿务局教育培训中心制定《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蒲白矿务局:朱长友
蒲白矿务局教育培训中心与教育培训中心工会为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建立女职工协调和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发展,构建和谐校园,根据《劳动法》、《工会法》、《女职工权益保护法》等有关规定,依照“平等协商,共谋发展”的原则制定了《蒲白矿务局教育培训中心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合同共七章: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女职工的劳动权益保护,第三章女职工的特殊权益保护、第四章合作与监督,第五章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第六章合同的争议与处理,第七章附则。
《蒲白矿务局教育培训中心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经教育培训中心职代会代表团联席扩大会通过,由教育培训中心和教育培训中心工会法人签字后生效(从2007年6月5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