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流环保评价由下游说了算
2006-06-10
为解决跨行政区域河流污染纠纷,广东省出台了《广东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条例》,立法严控企业环评审批权,《条例》将于今年9月1日开始实施。规定地方政府的河流水质达标与否,将以河流下游的环保机构的检测结果为准,如果水质不达标,该地的环评审批权将被收归其上一级政府。据了解,这是我国首部关于跨行政区域河流水质保护的法律,为解决我省跨行政区域的河流污染纠纷提供了“标尺”。(2006年6月5日《新快报》)

  环保评价由下游说了算,显然是一种更合理的制度设计。以往,由于没有明确责任制度,在地方保护的大前提下,上游的肆意污染和下游的无奈就成了最尴尬的现实。一方面,地方政府往往利用自己手中的审批权,使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建设项目通过审批,但为保护本地水源,往往把污染源放在本辖区的河流下游,从而对下游形成污染威胁,并严重影响下游饮用水源的安全;另一方面,水质都是由当地环保部门进行监测,达标与否由当地环保部门说了算,受利益驱使,当地政府往往会在监测上做手脚,一旦出现跨流域污染问题,上下游政府之间势必有一场争论。《条例》实施后,把污染与当地政府部门挂钩,且把水质是否达标的裁决权交给下游环抱部门,这将使地方政府对建设项目的审批更谨慎,对于水质的保护、解决跨行政区域河流污染纠纷及全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其实,对如何减少和杜绝跨省、跨流域、跨地区的河流水源污染治理问题,国外在此之前就有了很好的探索和经验。其中最典型的莫过于莱茵河的治理管理经验。莱茵河流经瑞士、德国、法国、卢森堡、荷兰等9个欧洲国家,是沿途好几个国家的饮用水源,过去曾经被称为“欧洲下水道”、“欧洲公共厕所”。但目前却是世界上管理得最好的一条河,是世界上人与河流关系处理得最成功的一条河。这得益于莱茵河保护委员会,得益于让河流下游国家拥有更多的发言权。这个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决定重大问题,各国分工实施,费用各自承担;但是执行讨论的会议一年要开70多次,基本上是一周一次。每隔两年,保护委员会还将就每个国家实施建议的情况作一个报告,这对成员国是一个无形的压力。有趣的是,委员会主席轮流由各成员国的部长担任,秘书长却总是荷兰人。因为荷兰是最下游的国家,在河水污染的问题上,荷兰人最有发言权,最能够站在公正客观的立场上说话,更重要的是处于最下游的荷兰,受“弄脏河水”之害最大。因此,对于治理污染最有责任心和紧迫感。

  在第三十五个世界环境日(6月5日)到来的时候,国家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指出,中国生态环境脆弱,生态环境脆弱区占国土面积的60%以上;生态环境压力大,中国人均资源占有量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但单位GDP能耗、物耗大大高于世界平均水平。这就是我们面临的严峻的环境形势,每一个有识之士不能不引起警觉,广东省出台的《条例》和莱茵河的治理管理经验无疑值得各地各级政府借鉴。

稿源:红网 作者:罗真如
【郑重声明】公益中国刊载此文章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投资或其他建议。转载需经公益中国同意并注明出处。本网站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发信至 [公益中国服务中心邮箱]。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项目推荐
春蕾计划:她们想上学
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她创业计划项目
薪火同行国际助学计划
e万行动(孤儿助养)
2021“暖巢行动”公益项目扬帆起航
2020年百人百城助学项目第二期
壹基金温暖包
小善大爱免费午餐
关爱困境老人
爱心包裹项目
贫困白内障的光明
先心儿童的“心”声
困境儿童关怀
关怀贫困母亲
企业邮箱 |  隐私保护 |  客户反馈 |  广告合作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服务条款 |  网站地图
© Copyright 2005-2015 Mass Media Corporation
京ICP备1702984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421号
版权所有:公益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