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大地环保公司也正为废旧电池的去向发愁。该公司曾打算投资800万元建设
专家告诉记者,废电池对环境的破坏,主要指其所含的汞污染水和土地等自然资源。但目前我们常用的五号、七号电池汞的含量已非常低或不含汞,随生活垃圾一起填埋并不会对环境造成大的污染。早在1997年底,我国有关部门就发布了《关于限制电池产品汞含量的规定》。根据该规定,到2006年全面停止生产、销售含汞电池。2003年底,国家环保局、国家发改委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明确废电池污染控制的重点是手机电池、纽扣电池和可充电电池,而常用的五号、七号电池的生产已经达到了低汞或无汞化生产标准,不鼓励集中回收。
目前,各国的废旧电池基本都随生活垃圾一起处理,发达国家也没有将其列为危险废物强制回收。不过,也有专家呼吁,废旧电池对环境的污染不仅是汞,还有其他重金属。长期将废旧电池随生活垃圾填埋或者焚烧,也会对环境造成危害。
专家建议,废电池回收再生利用应由国家统一规划和解决资金来源。比如由建立的各种废旧电池的大型综合处理厂,向各电池生产厂按年产量征收废旧电池回收处理附加税。这一经费由电池生产厂、经销商、使用者按一定比例共同分担,由电池厂统一代缴。国家征收的附加税,全部作为回收处理废旧电池的专用资金。这样,电池的生产、回收、处理就会走上良性循环。
据透露,我省《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条例》已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有关部门将就废电池实行“谁制造谁回收”等办法进行探索。
浙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