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和个体户从业人员其实已经成为我国最大的就业群体之一,截至2004年底,个体工商户达到2350.5万户,个体私营企业的从业人员达到9604.36万人,而小企业和个体户的权益却始终处于无人关心,无人关注的境地。其中融资困难和过重的处罚是中小企业生存的最大危机!
《中小企业促进法》在颁布之处也曾热热闹闹过一阵子,现在基本上已经成为一个历史事件和一纸空文。05年2月份国务院下发的《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很有新意,但仍然没有关心小企业和个体户的实质性东西。
我们呼吁,依法行政从依法保护(或处罚)个体私人小摊做起!
一:制定(地方)法规,把微小型企业和个体户按自然人看待,不施以过重的处罚。
个体工商户在法律地位上应等同个人看待,对其所施加的处罚应该是最低档次的。个体工商户的构成人员大多数为城镇失业人员、下岗工人,失地农民、进城谋生农民——主要构成人员是典型的城市弱势人民。
为数最多,从业人员最多的小企业、微小企业和个体户在政治地位上是非常弱势的,除了融资困难这个大家认可的话题外,还有一点就是“过重的罚款和收费”是严重影响其生存的最重要因素。工商、物价、技监、卫生、劳动、公安……都可以处罚垮一家小企业、个体户,原因是相关部门在实施处罚时往往没有把个体户、微小企业按个人来看待,而是作为企业来看待,造成房地产公司罚三五千,两三万,一个几十平米的小店也罚三五千,两三万的场景。前者无关痛痒,后者则可能全家失业,倾家荡产。
作为最下层却又解决了最多城镇人口就业吃饭问题的小企业、个体户是不能按适合于大中企业的劳动法规,税收征管办法等法规的。比如,很多数个体业主都没有余钱购买保险的时候,他们怎么来给雇工购买保险?他自己都从早到晚一年365天守小店时,怎么叫他给雇员多少假期?劳动局的处罚动辄几千几万,实际上就是让个体户和他的两三个雇工(也许就是他的亲人和朋友)同时失去工作,失去生活的来源。这些最微小的企业,不论业主还是员工,他们最根本的要求就是生存,也就是能够吃饱一点,吃好一点。更多的要求他们是办不到也只有死路一条的。
二: 大力度调整工商部门职能(建议中央政府),改管制型工商为监督和服务型工商。
个体是1--7人,是经济成分最弱势群体。有的就是一个人,夫妻;兄弟;姐妹。象合伙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都不收取管理费,不是在一个起跑线上竞争,越弱势群体越加重了他们的负担。现在农民各种税费都免了。城乡最弱势群体也应该不收取工商管理费。事实上的现状是各地工商部门动用国家强制力量,除了按营业额的4%(一般也就是很多个体户20%——50%的纯收入)榨取小个体户的血汗钱外,还任意的抓小辫,乱罚款,让上亿的城镇普通公民处于惊恐,压抑,和绝望,愤怒的境地。
按414号文件收入使用范围规定,用于个体协会经费开支等,实际上这个机构存在没有必要,只收钱。无论谁,中国的公民都得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府依法行政,个体户尊纪守法。个体户把这个钱剩下了,交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解决这个弱势群体老有所养。因为他们没有单位,人老了,生病了谁来管。小门小店今天开业,明天倒闭了。给这部分人取消管理费,上三险。解决国家社会后顾之忧。不然这部分人下来,也得加入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线里,更加重了国家的负担。
四川、重庆2004年取消了工商费,赢来了万民欢呼!然至今日不少偏远地方又死灰复燃地收起了工商管理费,法宝依然是运用工商局的强制权力。
调整工商局职能应该把这个政府机构不必要的限制个私经济发展的过大的权利取消掉,调整为一个为主要为个私经济服务的部门,保护市场次序,维护企业权益,执行国家法律的部门。
三:建立真正的维护微小企业和个体户的协会
政府、主流媒体和舆论在给予了农民和下岗工人于以同情和关心的同时却忽视了解决大多数农民和下岗工人就业和生存的微小企业和个体户的生存与发展问题。其实个体工商户和他们的微小型企业正是前者最大的就业和生存渠道。
政府应把鼓励和支持奖立属于个体劳动者的民间协会,以此作为政治改革的一个部分,让最弱势最庞大的群体之一能够有一个表达自己声音的地方,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地方。鼓励个体工商户里的优秀分子入党、参政、议政,促进小企业微小企业健康发展,真正为民族国家的复兴贡献一流的企业和人才。须知松下电器、本田技研也好,诺基亚、沃尔玛也好……很多世界最优秀的企业都是从微小型企业,小企业开始的。
2006年新年伊始中央政府已经提出了今后我国改革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就是促进服务业的发展,消除一切歧视性和不利于服务业发展的障碍,因为服务业的衰关系到中国的改革在现在这个关键时候能否克服瓶颈再上层楼,服务业的兴旺关系到和谐社会的确立,普通公民的就业和生存,国家和民族能否迈向更高层次的发展。
所有正直的人,所有真诚的劳动者都在期待着。
来源:人民网-强国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