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农民工社会保障
2006-03-13


 

 

 

 

 

 

 

 

(转载) 

  从某种意义而言,一个国家建立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如同建立完整的法制体系一样,缺乏法制体系的国度必导致善恶不分,民不聊生;而缺乏科学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国度只能是富人的天堂,穷人的地狱。

  在我国20余年的高速经济发展中,专家学者多次提出要兼顾效益与公平这一社会得以稳定发展的建议,但在实践中并未真正引起有关部门的真正重视。农民工被欠薪、文化生活贫乏、社会保障无着三大问题导致农民工权益的缺失,将会影响城市的建设及社会的稳定。

  据统计,全国目前有2.5亿农民工,拥有养老保险的不超过3000万人,拥有工伤、医疗保险的更是微乎其微。

  走进城市的农民工虽然以青壮年为主,但生病受伤在所难免。调查显示,因经济原因,60%的农民工生病以后不会花钱去看病。

  长期以来,提起农民工社会保险,往往没能引起社会足够重视。在许多人眼里,土地才是农民工最大的保障。但据有关机构调查,33%的农民工在城市里有过失业的经历,失业期间,多数是靠自己积蓄度日,只有14%的农民工回家重新务农。走进城市的农民工虽然以青壮年为主,但生病受伤在所难免。调查显示,因经济原因,60%的农民工生病以后不会花钱去看病。

  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由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大险种组成。近几年,各地劳动保障部门始终在不遗余力地抓“扩面”,但进展并不顺利。在广东、浙江等地甚至出现过大批农民工要求退保的现象。

  一些地方当政者为凸显政绩,不惜以不建立农民工工伤保险、不实行最低工资保障、不建立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等手段,来“提高地方的竞争力”。

  养老保险是社保当中重要的险种。当前,全国2.5亿农民工中拥有养老保险的不超过3000万人。试想几十年后,此时正值青壮年的农民工已年老体衰,耕不了田或无田可耕,他们将以什么养老?

  去年两会期间,一份提案备受关注———实现农民工老有所养。这个提案来自全国政协委员、民盟重庆市委陈万志,这一提案的主要依据是一份约一万三千字的报告———《关于农民工养老保险问题的调查》,由重庆市政协委员、綦江县政协副主席、民营企业家冯秀乾全额出资,民盟重庆市委调研室和綦江县政协联合组成的调查组历时5个半月,先后奔赴川、渝、黔等农民工输出地及浙、苏、闽、粤等农民工输入地调研,获得了较为翔实的资料。

  《调查》揭示的现状触目惊心。冯秀乾把农民工养老保险的问题比喻为“窗户”,很多人都看到了这扇窗户,只是我打开了它。

  《调查》结果表明:80%的企业主不赞成为农民工购买养老保险;农民工83.2%不愿意买养老保险,90%以上根本就没买。

  养老保险的缴费方式,按照国家规定应是员工个人自缴一小部分,企业为员工缴一大部分。但《调查》却显示,几乎所有的企业都没有为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费,而员工们也放弃了这个应有的权利。一些地区只是在劳动部门的督促下,企业才为部分员工缴纳了养老保险费。在广东省湛江市,参保企业职工个人缴费8%,单位缴费最少的18%,最高的达到26%。如果再加上医疗、失业、生育等保险,缴费总比例要超过工资总额的40%。在福建省,企业的各种社会保险缴费比例也超过40%。因此,对于企业来说,参保不参保将直接影响其“生产成本”。对农民工来说,由于养老保险金的地区转移存在困难,许多参加养老保险的外来工在离开打工城市时宁可选择退保。

  冯秀乾认为,现阶段实行的养老保险基金区域统筹政策,与农民工跨省区流动存在着尖锐的矛盾。农民工即使参保也很难享受老有所养的待遇,这是他们消极对待养老保险的主要原因。企业主为降成本消极作梗,农民工血汗钱来之不易,在没尝到养老保险甜头之前,绝大多数农民工认为保不保无所谓,有些人即使保了也提出退保要钱。

  在种种条件的制约下,社保在农民工眼里变成了一种折腾,并不能带来真正的安全感。国家政策规定:职工累计缴费15年才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而现实是,农民工要跨越“累计缴费15年”这道门槛却绝非易事。

  农民外出打工有两个特点:短暂性和流动性。接受调查的农民工中跨省区流动的占72.8%,务工3年换过两个以上单位的占67.2%,有的一年就换两三个单位。而国家政策规定:职工累计缴费15年才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而现实是,农民工要跨越“累计缴费15年”这道门槛却绝非易事。

  由于国家尚未实现养老保险的全国统筹,如果农民工要异地转移保险金,则只能转移个人账户部分,企业和社会统筹部分大都不能转移,而输出地也没有接受农民工养老保险的衔接措施。这就意味着农民工即使在辗转各地务工期间按规定缴费,晚年同样与养老保险无缘。

  此外,国家政策虽然规定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保留养老保险关系,但重新续保比较困难,于是养老保险政策在许多地区执行中“走了样”,成了“解除劳动合同必须退保”。大多数企业把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直接发给员工,导致国家建立的强制性养老保障制度形同虚设。

  綦江县农妇李群2003年春节后先在广东中山一家灯丝厂干了两个月,没有买养老保险。后来她又到广州番禺一家玻璃厂打工,每月工资约400元,厂里强制要求每个工人每月交70元的养老保险费,但李群离厂时厂方把这笔钱又返还给了她。

  实际上,领走“养老保险”的打工者无法享受社会保障,他们只是将其简单地理解为“钱”,领了不久就花得一干二净。在过了打工的“黄金年龄“后,他们多数又回到农村,重新操起锄头耕种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而不愿回乡的农民工则滞留在城里,成为无固定收入和无固定居所的人群,部分人甚至会成为威胁社会治安和生活秩序的不稳定因素。李群的打工经历,其实就是亿万农民工的写照。

  冯秀乾的《调查》还发现,依现行政策缴纳养老保险是以当地职工年人均工资为基数,这给农民工缴费造成较大负担。目前即使在西部一些省市,职工年均工资也大大高于农民工的实际收入,70%以上的农民工月收入在千元以下,维持城市生活已捉襟见肘,缴纳养老保险缴费更是难以承受的负担。90%以上农民工根本就没能力购买养老保险。

  《调查》还揭示,多数地方政府要求农民工买养老保险,主要是为了弥补现在的社保支付不足。如江苏省丹阳市,现有城市人口的养老保险有很大缺口,国有企业转制职工的保障也严重不足,因而收取农民工的养老保险金,用来支付当前的不足。

  针对当前的政策缺陷,冯秀乾强烈呼吁尽快实行全国统筹,建立方便合理的社会养老保险跨省区转移机制,这样才能解除农民工和企业“交了白交”的担心。如果是全国统筹,按西部比较低的标准,一个农民工每月企业和个人能有180元缴养老保险,全国2.5亿农民工,一年就有5000亿元,到10年后农民工返乡高潮时达5万亿元,加上利息、补贴,国家支付农民工养老保险金没有问题。

  在冯秀乾的理想蓝图中,社会保险机构应脱离地方,建立像人民银行那样全国垂直领导的统一机构,这样才能减少地方政府的干扰,全国按统一的政策搞社会养老保险。对于农民工来说,他不再需要经历“退保”、“参保”等繁琐的程序,只需随身携带一张保险卡,不论迁移到什么地方都可以凭卡缴纳养老保险费及领取养老保险金。

  在两会上递交提案的陈万志认为,“要想靠企业主的良知来推行养老保险是不现实的,因为有80%的企业主不赞成为农民工购买养老保险,必须通过立法来强制执行。”

  重庆大学公共管理研究所所长周庆行分析,现今整个社会的养老保险,基本上是现收现支,即“挖东墙补西墙”。这是计划体制遗留下来的一个制度缺陷,在二元经济结构下,农民工存在了20年,直接导致“一城两制、一企两制”,而在社会福利上又往往优先考虑城市人口,必须对具有某种经济待遇和社会福利的户籍制度进行改革,只有这样,农民工才能真正享受到养老保险。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研究所所长何平认为,现行的社会保险激不起农民工的兴趣,关键是现行制度没有达计到足以让农民工信任的程度。比如说流动性的问题,当前确实做不到全国联网,但先记录在案是可以的。农民工都有身份证,他们在哪个地方参加了养老保险可以先予以记录作为凭证。政府应当给他们一个明确的承诺:农民工缴纳的“养命钱”会专款专用,到了退休年龄将其应享的权益延续计算,可以按月领到。在欧盟,劳动者先后在不同的国家就业,他们的养老保险就是以类似的方法进行衔接的。所以说:这种方法应该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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