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治理东部城市群大气污染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发布时间:2013-11-15
新华社西宁11月9日电 青海省出重拳治理以西宁市为重点的东部城市群大气污染,坚决淘汰“黄标车”,治理机动车尾气排放,淘汰落后产能,实施节能降耗。
机动车尾气排放是城市大气污染的重要原因之一,青海省出严令限期淘汰西宁、海东市所有“黄标车”,省级财政下达4000万元专项资金鼓励“黄标车”车主淘汰超标污染车辆。
节能减排是治理城市大气污染的根本举措。2013年青海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淘汰落后产能、节能降耗、循环经济发展、排污费等各类专项资金总计11.58亿元。今后3年,通过整合现有专项资金,将对治理企业予以适当补助。
此外,青海制定严格的大气污染防治追责制度和治理资金投入制度。明确大气污染由省市政府分级承担责任,制定“一把手”负责制。企业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承担责任。
陈国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