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会所暗藏野生动物制品
2013-07-31

私人会所暗藏野生动物制品

2013年07月31日  来源:宁德晚报

  近日,福安法院审结一起无证经营野生制品的刑事案件,被告人袁某某被福安法院以犯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判决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经审理查明,2013年1月6日,福安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联合宁德市森林公安局和福安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在福安市城北街道办事处瑞景名仕城x号楼x室被告人袁某某经营的私人会所,查获野生动物穿山甲制品0.21斤及豪猪制品4斤,而后又在被告人袁某某居住的福安市城北街道办事处凯兴小区x号楼x室内查获穿山甲制品6.5斤。

  福安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袁某某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没有取得营业执照和野生动物经营加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制品,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所在居委会的帮教意见,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故作出如上判决。

【郑重声明】公益中国刊载此文章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投资或其他建议。转载需经公益中国同意并注明出处。本网站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发信至 [公益中国服务中心邮箱]。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项目推荐
春蕾计划:她们想上学
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她创业计划项目
薪火同行国际助学计划
e万行动(孤儿助养)
2021“暖巢行动”公益项目扬帆起航
2020年百人百城助学项目第二期
壹基金温暖包
小善大爱免费午餐
关爱困境老人
爱心包裹项目
贫困白内障的光明
先心儿童的“心”声
困境儿童关怀
关怀贫困母亲
企业邮箱 |  隐私保护 |  客户反馈 |  广告合作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服务条款 |  网站地图
© Copyright 2005-2015 Mass Media Corporation
京ICP备1702984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421号
版权所有:公益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