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全面推进
2013年05月23日
近年来,甘南藏族自治州着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加快重大生态保护项目建设进度,加强草原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努力构筑高原生态安全屏障,生态环境状况得到改善。
甘南州被整体划入国家和甘肃省重点生态功能区范围,合作等6县市被划入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生态功能区,迭部县、舟曲县被划入长江上游“两江一水”流域水土保持与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属限制开发区。尕海—则岔等28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被列入禁止开发区。
甘南州认真落实全州生态功能区划定位,按照主体功能区的政策性界定,分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限制或禁止不符合生态功能定位的开发活动,加强生态自然修复和工程性环境保护,加快重大生态保护项目的建设进度。
截至目前,甘南州国家级生态文明试点州获得批准。长江流域“两江一水”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规划完成评审,川西北甘南沙化草地综合治理项目完成规划。玛曲县被评为国家级黄河水利风景区,湿地自然保护区顺利晋升国家级保护区。重点生态建设项目加快实施,甘南黄河生态保护与建设项目完成投资近2亿元。2011年度游牧民定居等5个规划子项目完成建设任务,定居游牧民1292户,2012年实施的5个规划子项目加快推进。草原生态保护继续加强,草场规范化承包到户3794万亩,划定基本草原3809万亩,兑付草原生态补奖资金2.6亿元,禁牧休牧草畜平衡政策逐步落实。森林、湿地、野生动植物保护加强。管护森林862万亩,封山育林9万亩,荒山造林1.6万亩,义务植树2万亩。循环经济“一区九园”总体发展格局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