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明年将制定生态补偿条例
2012-12-07

 苏州明年将制定生态补偿条例

2012年12月7日   来源:名城新闻网  

  中国园林网12月6日消息:十八大提出要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记者了解到,明年苏州将制定生态补偿条例。

  为保护苏州的生态环境,2010年,苏州在全国率先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对连片的水稻田、生态公益林、水源地村和生态湿地村予以经济补偿。三年来,共安排2.15亿元资金,逐步补偿到镇、村和村民,同时还在全省率先制定了《湿地保护条例》,对湿地、水稻田等实施保护。

  苏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徐鸣岳说:“2013年立法计划(草案)安排了三个计划项目,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苏州市古村落保护条例和苏州市生态补偿条例。”

  今天(12月7日)上午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了2013年立法计划(草案),大家认为,把生态补偿机制的意见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对苏州意义重大。

  苏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国玲说:“我把《生态补偿条例》看作是对‘四个一百万亩’,人大用法律法规来促进监督和切实保护的一个重要抓手,所以生态补偿上升到法制的角度,这个是非常有必要的。”

  会议还讨论了关于召开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决定。杜国玲就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扎实做好人代会筹备工作提出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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