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保护动物草龟被人当街贩卖
2012-10-30

 省级保护动物草龟被人当街贩卖

2012年10月30日    来源:www.jxgdw.com

  昨日(10月29日)上午8点左右,市民刘先生致电反映,在南昌市贤士湖公园门口,有人在贩卖野生动物。“贩卖者称是从山上抓来的百年乌龟。”刘先生希望记者能到现场解救这只本应受到保护的野生动物。

  脸盆大的龟当街卖

  刘先生告诉记者,昨日上午,他看见贤士湖公园门口围着一群人,走上前去,却发现是有人在贩卖乌龟。卖龟人告诉围观者,这只龟是他在山上抓捕的,起码有百岁以上。“乌龟有脸盆大小,把头缩在壳里一动不动。”据刘先生介绍,卖龟人表示这只乌龟很珍贵,少于5000元不卖。

  昨日上午9点30分,记者赶到了贤士湖公园。卖龟人看到记者后,立即将脸盆大的乌龟塞进编织袋内,准备离开现场。记者询问他乌龟的出处,他边准备离开边说,这只乌龟是野生的,记者来了他就不卖了。

  卖龟人声称龟是家养的

  看情况不对,记者一边与卖龟人周旋,一边通知董家窑派出所民警与林业部门的执法人员。卖龟人听说民警与林业部门执法人员正赶来时,立即改口称乌龟是家养的。“乌龟是我花1000多块钱从广州买来的,昨天才从火车站接到的。”卖龟人告诉记者,他的乌龟是以55元一斤从广州买来的。“我说是野生乌龟只是希望有更多的人来买,我好提高价钱卖出去。”卖龟人称,自己一直在从事卖龟的生意,现在他卖的这只乌龟有18斤重,以前还卖过20斤重的乌龟。

  不久,董家窑派出所民警赶到了现场,在民警准备把卖龟人和野生乌龟带走之际,现场发生了一个插曲。市民谢女士在看到卖龟人的乌龟后,坚持要以2000元的价格买下这只乌龟。“我想买下这只乌龟放生。”在僵持不下的情况下,南昌市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一大队工作人员赶到了现场,告诉谢女士这只龟是不能随便买卖的,谢女士这才罢休。随后,南昌市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一大队执法人员将卖龟人和乌龟带回大队进行调查。

  贩卖省级保护动物将受罚

  记者从南昌市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一大队执法人员处了解到,卖龟人所贩卖的乌龟学名为草龟,是江西省重点保护动物。《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禁止饮食服务单位和其他单位、个人非法收购、加工、销售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他产品。执法人员调查到,违法卖龟人喻某是新建县石岗人。“《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对非法贩卖者最高可处以相当于物品价值十倍的罚款,触犯刑律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南昌市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一大队执法人员潜志毅告诉记者,他们会对卖龟人进行调查,查清乌龟来源,并对相关人员予以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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