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空气质量环保部门做什么?
2012-08-27

改善空气质量环保部门做什么?

2012年08月27日      来源:中国环境报

  陕西省政府《全面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工作方案》出台后,关于如何落实《方案》,特别是环保部门应该做些什么,记者采访了陕西省环保厅厅长何发理,他告诉记者,环保部门应当着重在4个方面抓好落实,做好保障。
  
  一是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落实《方案》各项工作。何发理认为,严格落实省政府《关于全面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工作方案》,确保实现各阶段环境质量目标,环保部门责无旁贷。因此,必须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到各项环保日常工作之中,一抓到底、常抓不懈,全方位、多层次地做好协调衔接、统筹调度、技术支持、监测预警等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是踏实做好环境空气质量的监测、发布,预警和风险防范工作。《方案》对全省空气质量监测工作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和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应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和工作目标,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环境空气监测方案,加强日常环境监测和应急监测工作。同时要切实提升监测能力,建立布局合理、数据可靠、传导灵敏、监管有效的空气质量监测、评价、信息发布体系。各级环保部门要用过硬的监测数据说话,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人民群众提供与其感观相符的空气监测数据。还要通过科学合理的环境监测、监管找到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薄弱环节,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区域大气污染预警机制。
  
  三是要综合采取全防全控、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措施,实施多种污染物协同减排。要统筹协调好总量削减、质量改善和风险防范的关系,把大气污染治理和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结合起来。按照减排要求,继续强化结构减排,细化工程减排,实化管理减排,以总量定项目、以总量定产能。持续推进电力行业污染减排,加快水泥、钢铁等非行业的脱硫脱销进程,因地制宜地开展燃煤锅炉烟气治理,前瞻性地开展机动车污染检测和治理工作。要统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等多种污染物协同控制;要强化工业点源、面源、移动源综合控制;要协调省、市、县三级联防联控机制;要实施统一规划、统一监测、统一监管、统一评估、统一协调的区域大气联防联控机制;要建立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区域控制、行业自律的全社会大气治污防污机制。
  
  四是坚持“用重典,出重拳”,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何发理强调,要以解决影响可持续发展和损害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突出的大气污染问题为重点,对污染采取“零容忍”的坚决态度,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监督力度,继续保持对违法排污企业的高压态势。开展区域大气环境联合执法检查,加强对重点区域、行业和重点企业的环境执法监管,坚决实施挂牌督办、区域限批等措施,认真查处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宣传教育,引导全社会参与空气污染防治工作,正确发挥媒体的舆论引导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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