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上半年空气质量达国家二级
2012年08月23日
昨日(22日),省环保厅公布了2012年上半年全省环境质量状况。公报显示,上半年全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21个地级以上城市及顺德区空气质量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居住区标准)。城市饮用水源水质保持稳定100%达标。主要大江大河干流和部分支流以及珠三角河网区干流水道水质总体良好。
不过,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半年全省酸雨频率上升1.2个百分点,5个江段水质以及珠江口近岸海域仍呈重度污染。
空气质量:旧标准评价优良天增加28个
深圳重酸雨区“摘帽”一年再度上榜
“与上年同期相比,全省城市空气质量良好,总体略有改善”。省环保厅表示,上半年我省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略有下降,API(空气污染指数)优良率达99.7%,总优良天数增加28个,其中韶关、深圳、佛山、东莞4市均增加3-5个优良天数。
21个地级以上城市及顺德区空气质量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居住区标准),其中湛江、梅州、河源和阳江4市达到一级标准。但记者也留意到,这次公布的半年空气质量仍然是按照“旧国标”进行评价,也就是PM2.5、臭氧、一氧化碳这些珠三角已在监测的“新国标”指标仍未纳入此次评价范围。
在反映大气环境的另一项目城市降水方面,省环保厅表示上半年降水质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基本持平。城市降水pH均值为5.11,上升0.04个pH单位;酸雨频率为38.2%,上升1.2个百分点,
但公报也同时透露,受酸雨污染的城市有12个(降水pH均值小于5.6),占54.5%;15个城市出现过酸雨,占68.2%;韶关、清远、佛山、深圳和顺德等5个城市(区)属重酸雨区,占22.7%。
记者对比发现,与去年同期相比,受酸雨污染城市和重酸雨区均增加了一个城市(区),与去年全年相比,受酸雨污染城市减少一个,但重酸雨区增加了2个。其中韶关、清远、佛山从去年上半年至今一直为重酸雨区,深圳在去年上半年和年底均摘掉了重酸雨区的“帽子”,但今年上半年再次上榜。
水环境:饮用水源100%达标
4江段水质好转 5江段仍重度污染
在直接关系群众饮水安全的饮用水源水质方面,省环保厅介绍,上半年全省21个地级以上城市及顺德区共69个集中式供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维持100%达标。
全省主要江河水质总体稳定, 79.0%断面水质优良(Ⅰ到Ⅲ类水),83.1%断面水质达到水环境功能区水质目标;水质好转的有西枝江、佛山水道、市桥水道、沙湾水道4个江段;全省跨市河流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为80.7%,其中广州、珠海、佛山、云浮、河源、肇庆、江门、中山、韶关、清远和梅州等11个城市交界断面水质完全达标。深圳(西湖村、上垟、企坪)和揭阳(青洋山桥)2个城市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为0。
不过令人担忧的是,全省8.1%的江河断面水质仍劣于Ⅴ类,属重度污染,包括龙岗河、坪山河、深圳河、练江和小东江湛江段共5个江段。省环保厅解释,这些主要为流经珠江三角洲城市江段和部分水量较小的支流,污染指标主要为氨氮、总磷和部分耗氧有机物。
入海河口69%水质优良,深圳河和练江河口水质最差,均劣于Ⅴ类。全省67个近岸海域水环境功能区中,水质达标率为97.0%,但有2个属重度污染,位于珠江口海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