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省市统一回收公共机构废品
2012-08-17

八省市统一回收公共机构废品

2012年08月17日     来源:京华时报

  昨天(16日),河北、辽宁等8省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分别与当地废旧商品回收企业签署合作协议,率先开展公共机构废旧商品统一回收。
  
  根据协议,8省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将与当地废旧商品回收企业合作,对本地区公共机构产生的废纸、废金属、废塑料、废旧节能灯、废铅酸(锂)电池等加强分类收集,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旧机电设备等报废资产,结合国有资产处置平台进行统一回收处置。
  
  据商务部流通发展司副司长王旭斌介绍,继8省市之后,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工作将逐步推广到全国所有省份。
  
  力争到2015年,公共机构各主要废旧商品品种的回收利用率达到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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