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立红获刑3年 大陆论坛为何不许讨论?
2012-08-11

taodax (北京时间2007811)

举国关注的"太湖卫士"吴立红获刑3,国内和国外的媒体今天都有报道.
        
大张旗鼓的太湖污染治理前景如何?官方和媒体是否会如实向人民报道实情?地方政府是否能为人民提供保证健康安全的生活环境?司法部门在受害百姓与造污企业的斗争之间是否会依法秉公办事?
        
独自为保护环境而奋斗19年的吴立红先生应该是最有代表性的标志.未来太湖治理的走向也许可以由此案之反应中略见端倪.
        1
今天[新华网]的报道只字未提判决后吴立红的反响:
        
《吴立红因敲诈勒索诈骗获刑3年曾被称环保卫士》
        2007-08-11
新华网江苏宜兴810日电(记者 王骏勇)
        "
江苏宜兴农民吴立红涉嫌敲诈勒索、诈骗一案,810日在宜兴市人民法院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法院据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2
[亚洲电台]的报道使人们知道了事情的另一面:
        
《太湖卫士吴立红被判三年》
        8
11日亚洲电台记者丁小采访报导
        
江苏民间环保人士,有太湖卫士之称的吴立红涉嫌诈骗和敲诈勒索一案星期五开庭,当庭宣判罪成有期徒刑三年。
        
吴立红的辩护律师朱晓燕告知本台这一判决以及当事人提出上诉的消息,但表示暂时不便谈论案情---
       
朱晓燕:判了三年,我们要上诉,吴立红有当庭提出上诉,他对我们说的。
        
吴立红的妻子许洁华听判后十分难过,她谴责审判不公---    
    
许洁华:我从来没哭过,今天真是哭了。这个判决完全是扭曲事实,公诉人的证人一个都没出庭,我们的证人说出来他全不采信。今天说公开审理,但他给我们亲属的票只有两张。吴立红宣判以后说要上诉,听到他这句话我一定得上诉,因为这是受到了冤枉,我一定要上诉的。”    
    
据许洁华介绍,当局最终指控吴立红的罪行是向某企业诈骗和敲诈勒索共四万五千元,按吴立红本人和边防证人的供词,这只是他为该企业介绍生意的中介费。而此前当局指吴立红以环保问题敲诈勒索镇政府的罪行,庭上则没有再提出。    
    
该案原定于612号开庭审理,后因律师会见时发现吴立红关押期间遭刑讯逼供提出验伤而推迟到本周五。然而当局的验伤报告指不构成轻伤。    
    
吴立红当庭控诉五天五夜遭折磨,许洁华转述道---    
    
许洁华:吴立红说他们用了刑讯逼供,在五天五夜里一直对他折磨,不给他睡觉、吃饭、打他。他的伤痕现在还有,手上有香烟头烫的伤痕,手腕上有手铐铐的伤痕。”    
    
除了不断被他举报的污染厂恐吓威胁,甚至告上法庭;更十数次被当地公安机关羁押传唤,其中行政拘留1次。直到今年4月被警方带走、抄家,其后被控涉嫌诈骗和敲诈勒索。   
    3
论坛禁止讨论    
    
我意外地发现,我常去的论坛今天竟然不许转贴对于此事报道的"境外的信息",也不许转贴[新华网]的那条报道.编辑先给网友发警告,不听就"处理id",态度严厉,如临大敌.请看编辑与网友的对话:
   
值班编辑: 您发表的帖子被单帖屏蔽.以下为操作者给您的附言:请不要再发,否则只有处理您的id了。谢谢配合。    
    
网友: 大家都关心的事,为什么要黑箱操作?可疑   
    
编辑: 那你为什么要发境外的信息?你岂不是比我更可疑?再说一次,请注意。    
    
网友: "境外的信息"有对吴立红的妻子的采访,可疑的是你不让大家听.你的作法违反了[宪法]35条规定言论自由.善恶有报,老天有眼   
    
编辑: 如果你对我的管理有微词,可以去其他网站。    
    
网友: 我会向中纪委举报你的违法行为   
    
然后编辑就不由分说把网友的ID给封了.[新华网]的那条报道也给遮蔽.这种反常现象不会只是某位编辑个人自作主张,因为此论坛一向对不同言论算是比较开放的   
    
偏向的报道,禁止讨论,这是一种不祥的预兆,因为它波及到公民参与环保事业的前景和[宪法]35条规定的言论自由的权利,但愿"吴立红案"不要陷入迷雾之中   
    
希望阳光照亮中国的司法过程,20多年来太湖污染治理失败的教训得以总结,让污染严重地区人民的健康得到全社会的关注,治理污染的资金得到可靠的监管.因为按照日本湖泊污染治理的经验推算,太湖的完全治理需要8万亿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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