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
2012年6月5日
为贯彻落实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精神以及国务院安委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部署,进一步摸清环境风险底数,有效防范和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环境保护部决定自2012年5月下旬至9月中旬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近日,环境保护部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国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的通知》及工作方案,并召开视频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张力军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如何贯彻落实张力军副部长在视频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如何更好地理解本次活动的宗旨?中国环境报记者近日专访了环境保护部应急办主任田为勇。
中国环境报记者 刘晓星
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开展的意义何在?主要任务及将在哪些方面进行重点检查?环境保护部应急办主任田为勇为我们做了详细解读。
记者:近几年来,由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已经越来越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问题。此次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全国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是基于什么样的背景?
田为勇:应该说,开展全国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具有深刻的社会和经济背景。一方面,近年来各种社会矛盾和风险明显增多,维护社会稳定压力加大。从环境保护领域来看,我国环境总体恶化的趋势尚未根本改变,压力还在加大,突发环境事件高发频发,由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已经越来越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问题。日益突出的环境安全隐患已经不仅仅是环境问题,而且是民生问题,如果处置不当还会引发严重的社会稳定问题。
比如,2009年陕西省凤翔县长清镇发生血铅超标事件就导致数百名儿童血铅超标,数百名村民围堵、打砸运输车辆,冲击肇事企业。2011年浙江省德清县发生的血铅超标事件中,300多人血铅超标,200多名群众围堵公路并冲击肇事企业。今年的广西龙江河镉污染事件,社会反响强烈,引发了柳州市民抢水等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就加强环境安全保障、防范社会稳定风险做出一系列决策部署,前不久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明确要求对环境保护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且涉及面广、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环境保护部已经按照中央要求做出了相关安排部署。
另一方面,当前经济形势下环境安全保障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复杂形势。目前,部分地方用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来换取高增长的现象依然存在,结构型、压缩型、复合型环境问题在我国集中显现,环境风险管理和环境安全保障工作面临严峻的潜在威胁和挑战。
一是我国重化工行业占国民经济比重较大,能源结构不合理,经济增长方式比较粗放,结构性、布局性环境风险比较突出。
二是突发环境事件高发的态势仍在持续。
三是生产安全事故、交通事故等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持续上升。
四是环境容量有限,生态系统脆弱,环境问题日积月累破坏性释放,重金属、化学品、危险废物和PM2.5等新的问题集中显现。
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环境应急管理和环境安全保障工作,近三年来先后做出185次批示,特别是李克强副总理在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上明确要求,牢固树立“隐患险于事故、防范胜过救灾”的理念,加大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评估力度,把环境污染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为落实中央领导关于环境风险管理的重要指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近期系列文件要求,环境保护部决定结合国务院安委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求,从5月下旬起直至9月中旬开展为期百天的环境安全大检查。本次检查活动既是落实中央领导指示防控和化解环境风险、遏制突发环境事件高发频发态势的重要举措,又是推进环境管理战略转型的重要创新和补充;既是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具体体现,又是落实中央维护社会稳定决策部署、保障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的必然要求。
记者:此次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是环境保护部单独就环境风险防范和环境安全保障工作开展的一次全国性专项检查活动,相较其他专项检查有哪些特点和创新之处?
田为勇:主要有如下四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针对性强。整个活动集中在5月底至9月中旬的约一百天内。近几年的统计表明,每年这段时间正是突发环境事件的高发频发期。本次活动时间安排就是针对这种事件高发频发的特点做出的。
二是任务量大。本次活动主要是对2009年以来发生的约100多起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整改落实情况、2010年全国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初步评估确定的1万多家较大以上环境风险单位、2011年沿海地区陆源溢油污染风险大检查发现风险隐患的近百家企业、存在重大环境风险隐患的几千家尾矿库以及其他影响环境安全的隐患开展检查。要在约一百天的时间内完成上述各项检查工作,任务十分繁重。
三是协调环节多。本次检查对象的监管不仅涉及各级环保部门及其内部多个职能机构,而且涉及到安监、国土、交通运输、水利等相关部门,要完成好本次检查各项任务,需要做大量对内、对外的联络协调工作。
四是工作要求高。本次检查涉及的相当一部分企业和环境风险隐患,各级环保部门都提出过相关整改要求,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大部分环境风险隐患也往往有复杂的社会、经济原因,要督促排查整治到位,就需要我们结合实际,积极拓展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这也对本次大检查活动提出了更高要求。
记者:全国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的主要任务和检查重点包括哪些?
田为勇:按照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工作方案,本次检查的主要任务和检查重点包括:
一是按照“三个不放过”的要求,对2009年以来发生的较大以上的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整改情况开展检查。
二是对2010年全国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初步评估确定的较大以上环境风险单位开展检查。
三是对2011年沿海地区陆源溢油污染风险防范大检查发现风险隐患的企业开展检查。
四是对存在重大环境风险隐患的尾矿库开展检查。
五是对其他可能影响环境安全的隐患开展检查。
记者:全国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的组织实施步骤包括几个阶段?
田为勇:本次大检查活动的组织实施步骤主要包括动员部署及培训、自查自纠、全面检查、国家督查和总结报告五个阶段。
记者:将采取哪些措施确保全国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取得实效?
田为勇:为确保大检查活动取得实效,环境保护部采取了如下几方面措施。
第一,加强组织领导和指导协调。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将本次大检查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相关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抓好督促指导,促进经验交流,及时协调解决大检查活动中带有共性的突出问题;明确职责定位,配备精干力量,建立大检查活动联络员制度以及工作例会、统计分析、跟踪督办等工作制度。
第二,强化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
第三,突出环境安全企业主体责任。明确企业是环境安全责任主体,要求企业先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一般环境风险隐患要迅速进行整改,对存在重大环境风险隐患的要立即制定整改方案,经专家论证后实施;设置或明确企业环境应急领导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环境应急工作,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形成健全的环境应急组织和责任体系;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全面掌握本企业环境风险源信息,定期排查治理环境风险隐患,建设必要的环境风险防控设施;按规定编制和报备环境应急预案,储备必要的应急处置救援物资,加强应急处置救援队伍建设,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
第四,落实地方政府监管责任。要求各级地方政府及其部门结合本次大检查活动对涉及的企业逐一检查,不留盲点,不留死角,对发现的问题和疑点彻查到底;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明确整改要求、时限和责任人,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把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抓实抓细;对未按照要求编制和完善环境应急预案,没有认真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或发现隐患没有及时采取整改措施的,责令限期改正;对没有排查隐患或发现隐患没有及时采取防范措施而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依法追究责任;对于发现的重大环境风险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对于环境风险突出的企业集团、行业和区域,进行限批。
第五,建立健全环境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将专项检查和建立常态监管制度结合起来。
一是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环境安全日常监管。要求各级地方环保部门在本次大检查活动后,结合检查情况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完善风险源、连接水体、水源地的风险防控措施,加强预测预警和预案体系建设;收集汇总尾矿库企业环境风险信息,按照环境保护部尾矿库环境风险分级分类技术方法开展风险评估,根据风险等级开展日常监管;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和重大环境风险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跟踪检查制度,定期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二是建立新建项目和现有企业的环境风险评估制度。要求各级地方环保部门按照环境保护部相关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化工石化行业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估评审,从源头防范、控制和化解重点行业环境风险。同时组织现有企业按照环境保护部企业环境风险等级评估方法,定期开展环境风险等级评估,督促排查整治环境安全隐患,实现环境应急分级、动态和全过程管理。
三是强化环境应急预案建设和演练。针对本次大检查活动发现的环境应急预案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求各级地方环保部门按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和评估指南,指导企业编制报备环境应急预案;按照环境保护部通知要求,将环境应急预案备案作为建设项目试生产申请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的必要程序,并规范环境应急预案评估和备案程序。
第六,做好信息调度分析和成果总结。要求各级地方环保部门以本次大检查活动为载体,注意整理分析基础性数据,梳理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措施和建议,形成全面、详实、针对性强的标志性成果,按要求报送大检查活动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