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源地保护必须平衡好利益关系
2012-05-20

水源地保护必须平衡好利益关系

江苏天一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严循东

2012520

饮用水保护涉及生命之源,很多地方不敢掉以轻心。源头保护是饮用水水质保障的基础,这已成为业内专家的共识。为此,各地纷纷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定管理条例,落实保护责任。然而,这样就能保护好饮用水水源了吗?

饮用水水源的保护并不仅是划定、管理、落实责任这么简单,其中一个重要的问题是平衡饮用水水源保护的各方利益关系。

如何平衡利益关系?这就需要考虑生态补偿的问题。如果不考虑生态补偿问题,保护工作将难以彻底推进,保护收益将大打折扣。

为何说保护工作难彻底推进?保护饮用水水源,不是一句空话。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来说,当前,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所在地和供给地分开,保护者和受益者分开。设置保护区隔离带、拆除排污口等,不仅需要饮用水水源所在地政府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而且当地会因此失去众多的发展机会。

为何说保护收益将大打折扣?记得一篇报道中提到,某记者假扮企业投资者,在某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求租当地居民房屋,问及污染排放是否方便时,居民第一反应是“监管严得很”,表示大量排放不可能,但随后,他竟然提出可以帮助记者铺设暗管,偷偷排污。难道他没有考虑自己所在的区域是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吗?不是。只是经济利益占了上风。

面对经济利益,个人如此,当地政府更是如此。企业少,发展慢,当地政府自然不乐意。不仅如此,当地还要投入资金来保护,若无强制命令,更无实际动力了。

所以,受益者应该统筹考量,主动向保护者提供相应补偿。现在,部分地区已开始试点生态补偿,以专项资金的形式对当地予以补偿。

推而广之,全国范围内都可以通过探索试点,在积累一定经验后,再对补偿的数额、补偿的形式做出明确的规定,并以文件的形式加以固定。

只有这样,保护者和受益者之间的天平才能趋于平衡,饮用水水源才能让人更为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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