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水为镜 以绿为标
2012-05-11
以水为镜 以绿为标

2012年05月11日    来源:中国环境报第4版

    1.饮水安全不容乐观

  近来饮用水安全问题再次引发媒体的关注。

  目前我国的城市供水状况令人担忧。关于"自来水合格率仅50%"的消息在网上迅速流传。这条消息源自5月7日的《新世纪周刊》封面报道--《自来水真相》。文章指出,全国县以上4000多家自来水厂中,98%仍使用传统水处理工艺,如果水源被重金属离子和有机化合物所污染,传统工艺就显得力不从心。目前仅有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和杭州、郑州等部分城市的部分水厂实现了深度处理。中国内地无一城市实现直饮水,虽然烧成开水可杀死微生物污染,但无法去除有机污染物和重金属离子。文章认为,虽然今年7月1日起,中国将强制执行最新饮用水标准。新标准与国际接轨,检测指标达到106项,然而,这个强制标准只是纸上谈兵,因为没有实质性惩罚措施,并不为地方政府和水厂所惧。文章指出,自来水超标有害物质大多数来自水源地,因此,根治自来水之疾,最根本的措施在于净化水源地。根治水源水质,需要国家层面的制度设计,与江河湖海的水环境治理规划对接。

  农村饮用水也并不乐观。新华社有文章指出,目前,全国仍有2.42亿农村居民和3314万农村学校师生存在饮水不安全问题。5月7日,人民日报称,自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运营实行一揽子税收优惠政策。

  5月7日经济日报发表文章说,当前我国水资源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水资源短缺、水污染严重、水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日益突出,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瓶颈。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保障水源水质安全,是确保饮用水安全最直接的方式。文章说,划定保护区只是第一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后续管理更为重要。文章还指出,流域综合治理是我国当前"治"水亟须破解的难点,涉及环保、水务、建设、农业、林业、国土等各个方面,需要上下游齐抓共管、共同整治。

  经济日报当天还发表题为"让饮水安全有法可依"的评论说,虽然2008年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已经规定,国家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但尽快建立和完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加快地方配套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使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刻不容缓。当前,尽快制订饮用水安全法,进一步完善保障饮用水安全的基本制度包括水源保护区制度,水质标准制度、水质监测预警制度、应急反应制度等十分必要。
 
  2.水电开发危及生态

  日前,随着云南省澜沧江苗尾水电站的环评和金沙江乌东德、白鹤滩水电站的"三通一平"等工程陆续获批,水电建设项目的环境评价和开发核准出现开闸信号,这一消息引发媒体的深思。

  5月5日经济观察报说,相关专家和业内人士对此并不乐观,认为这些水电站的获批,距"十二五"水电规划目标的完成,特别是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比15%的承诺目标的完成只是杯水车薪。对于水电开发一直难有进展的原因,厦门大学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表示,目前的争议主要集中在建设水域的环保生态和区域移民方面。

  一些媒体对水电开发却表示了担忧和不解。5月3日的东方早报说,不久的将来,金沙江将成为平均不到100公里就有一座梯级水库的世界超大水库群。在金沙江干流及其流域的科学考察研究还留下许多空白,特别是在地震断裂带、河谷地质灾害研究方面还没有突破性进展的状态下,就集群式展开大规模水电建设,其对区域地质、生态将产生怎样的影响,令人关注。文章指出,水电项目"超前发展"、"先占先得"、"未批先建"的现象屡禁不止,也使得水资源开发所应兼顾的防洪、供水、灌溉、航运、生态、旅游等功能被淡化。

  该报还刊登了一些资深环保人士的观点。国内知名的水资源保护专家、原长江委水资源保护局局长翁立达还担心,金沙江流域集群式的水电建设狂潮,将对长江中下游的湖南、江西等地区造成无法预测的叠加影响,洞庭湖、鄱阳湖近年来持续的旱情可能更加严重。

  5月4日南方都市报也发文说,大型水电项目所对应的环评虚置、移民难题以及生态隐患等诸多通病,在金沙江开发中若隐若现。本作为前置程序存在的环评,在现实操作中频频面临形同虚设的对待。只要开工建设,哪怕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核准,却也只需在被查处后"补办手续"和补交少量罚款。文章认为,重要决策的慎重,需要健全程序的保障,而绝非只是事后罚款。环境和生态隐患欠账,事后难以弥补,必须事前充分预警与论证。文章还呼吁,金沙江水电开发,兹事体大,应由全国人大启动和组织充分的专家论证、并付诸大会表决。

  5月8日财经网刊发的文章指出,水电低廉的成本和丰厚的利润,是吸引各方抢食水电市场的根本动因。如果考虑到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水电是国内综合成本最高的能源形式之一。它导致天然江河被强行分割,生态日益脆弱,水资源问题更加突出,水库淹没和移民安置不当还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和次生环境灾害。

  3.建筑节能全面提速

  据5月10日中国建设报消息,日前,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将通过建立财政激励机制、健全标准规范及评价标识体系、推进相关科技进步和产业发展等多种手段,力争到2020年,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超过30%。

  通知强调,要切实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绿色建筑奖励及补助资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资金向保障性住房及公益性行业倾斜。各级财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积极支持绿色建筑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加大高强钢、高性能混凝土、防火与保温性能优良的建筑保温材料等绿色建材的推广力度。要大力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各级财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系统推行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再利用等各项工作,加快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装备研发推广,实行建筑垃圾集中处理和分级利用,建立专门的建筑垃圾集中处理基地。
 
  5月7日上海证券报在报道这一消息时说,财政部和住建部联合发文,宣布将通过政府财政补贴等方式全面提速中国绿色建筑发展。除了切实提高绿色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重,两部门还明确:力争到2014年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和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省会城市的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到2015年,新增绿色建筑面积10亿平方米以上。

  5月6日的新华网说,我国发展绿色建筑虽然市场潜力巨大,但由于历史欠账较多,工作基础薄弱,建筑节能形势仍然比较严峻,要实现到2020年绿色建筑占新建筑比重超30%的目标,还需迈过市场认知度、政策配套和技术突围三道坎。

  当天的中国新闻网刊文指出,在建筑领域推进节能减排,对于中国政府兑现节能减排承诺具有重要意义。可促进建筑产业优化升级,拉动节能环保建材、新能源应用等相关产业的发展。而中央人民政府网站则报道说,“十二五”期间将加强相关政策激励、标准规范、技术进步、产业支撑、认证评估等方面能力建设,建立有利于绿色建筑发展的体制机制,以新建单体建筑认证推广、城市新区集中推广为手段,实现绿色建筑的快速发展。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还强调,一方面要提高节能标准,就必须强化激励与约束,既要运用行政手段,从设计图纸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环节严格把关,不达节能标准的不予开工建设、不予竣工验收,对超限额用电的公共建筑实行惩罚性电价;另一方面要研究实施财政奖励,对超过节能标准的低能耗建筑逐步给予财政资金奖励,切实增强加快发展低能耗建筑的动力与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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