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立法保护鄱阳湖生态经济区
2012-03-31

  江西立法保护鄱阳湖生态经济区

2012-03-31              来源:新华网

  江西省首部针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地方性法规《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保护条例》日前出台,并将于5月1日起施行。这一条例规定,将在鄱阳湖生态经济区逐步建立绿色GDP考评机制,实行上下游水质交接责任制等。
  
  条例明确,在鄱阳湖生态经济区逐步建立绿色GDP考评机制,提高生态指标考核权重,考核结果将作为当地主要负责人任职、奖惩的重要依据。对汇入鄱阳湖的主要河流,将实行行政区界上下游水体断面水质交接责任制,交接断面水质监测结果将作为环境保护实绩考核的重要指标。
  
  同时,江西省将建立健全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生态补偿机制,设立生态补偿专项资金。生态公益林按照有关规定实行生态补偿。在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使湿地资源所有者、使用者合法权益受损的,将给予补偿。湖区专业渔民因禁渔造成生活困难的,给予必要的生活补助。
  
  此外,条例提出,将对从事影响鄱阳湖环境的生产、经营、建设、旅游、科学研究、管理等活动进行规范。

【郑重声明】公益中国刊载此文章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投资或其他建议。转载需经公益中国同意并注明出处。本网站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发信至 [公益中国服务中心邮箱]。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项目推荐
春蕾计划:她们想上学
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她创业计划项目
薪火同行国际助学计划
e万行动(孤儿助养)
2021“暖巢行动”公益项目扬帆起航
2020年百人百城助学项目第二期
壹基金温暖包
小善大爱免费午餐
关爱困境老人
爱心包裹项目
贫困白内障的光明
先心儿童的“心”声
困境儿童关怀
关怀贫困母亲
企业邮箱 |  隐私保护 |  客户反馈 |  广告合作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服务条款 |  网站地图
© Copyright 2005-2015 Mass Media Corporation
京ICP备1702984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421号
版权所有:公益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