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龙江镉污染得到控制
2012年02月14日
记者从广西柳州市应急指挥中心获悉,由于龙江河镉污染经有效处置得到控制,下游柳江河段水质多日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柳州市从2月13日起解除部分河段禁止取水饮用的通知。
柳州市政府13日发出通知称,据环保部门检测,龙江与融江汇合处下游4公里处,以及龙江与融江汇合口至柳江露塘断面镉的浓度符合国家标准,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指挥部同意,决定解除1月25日、26日发出的《关于禁止取用柳江露塘断面以上受污染河段河水作为饮用水的紧急通知》,龙江与融江汇合口至其下游4公里河段、柳江江露塘断面以上河段恢复常态。
1月15日,广西河池市龙江河发现严重镉污染,镉浓度一度超标80倍,有关部门于1月25日通知柳江露塘断面以上河段沿岸企事业单位及村屯、社区居民暂停取用该河段河水作为饮用水。
截至目前,龙江上游污染水体仍在处置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