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中国生态保护举措盘点
2011年12月30日
农业和农村首次纳入减排领域
畜禽养殖业成为“十二五”农业源污染减排的主战场
在今年国务院发布的《“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中,明确提出“十二五”期间污染减排指标由两项扩大到4项,增加了氨氮、氮氧化物指标,分别减少10%;减排领域由原来的工业与城镇扩大到交通和农村。农村和农业首次被纳入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控制范围。
据统计,农业源COD总量约占全国COD排放总量的47.6%,农业源氨氮总量约占全国氨氮总量的31%。因此,农业源减排成效如何对整个减排工作影响很大。而畜禽养殖业又是农业源污染的最主要来源,可以说,畜禽养殖业是“十二五”农业源污染减排的主阵地和主战场。数据显示,一个规模化养殖场未经处理的污染物的排放量不亚于一个中型工业企业的排污量,一头牛产生的污水超过22人的生活废水,一头猪产生的废水相当于7人的生活废水。环保部门对大型养殖场粪水的检测表明,COD超标50~60倍。由此可见,养殖污染形势严峻。
相比工业减排,农业源刚刚开始污染减排工作,目前存在人力缺乏、机构不足、污染分散、难以监管等困难。而且,我国农业污染源统计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农业源环境统计工作体系尚未建立。
减排工作任重道远。我们期待《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尽快发布实施,这将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减排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区域转型发展
实现从环境换取增长向环境优化发展的转变
首届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展7月在贵州省贵阳市举行,成果展展现了各地生态县(市、区)或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地区结出的累累硕果。目前全国超过1000个县(市、区)开展了生态县(市、区)建设,有38个县(市、区)达到了国家级生态县(市、区)建设标准。生态省、市、县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试点促进了区域的转型发展,实现了环境换取增长向环境优化发展的转变,有效促进了生态环境、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良性互动和良性循环。
以陕西省吴起县为例。作为全国退耕还林第一县,吴起县从率先实施封山禁牧,发展到利用新兴的能源工业反哺农业,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直至今天的生态立县,大力发展生态经济,走出一条在经济建设中恢复生态、在生态恢复中发展经济的良性循环道路。在经济总量保持增长的前提下,吴起县农民人均纯收入连年以超过20%的速度递增,既促进了农民收入的稳步增加,又推进了生态文明建设。吴起县也因此从一个全国贫困县一跃成为西部百强县。
环境保护得好,并不等于生态文明建设。要把生态保护与农民增收相结合,坚持生态、经济、社会效益“三效”并举,这才是建设生态文明的关键。
保护区引入生态系统管理理念
替代生计项目改善了农民的生活条件
长达6年的“长江流域自然保护与洪水控制”项目(以下简称“长江项目”)于今年10月完成,其目的之一就是在云南省丽江市老君山自然保护区实施综合生态系统管理,以实现生态系统保护和可持续利用与社会经济发展的有机结合。
通过把生态保护与发展相结合,长江项目在丽江市玉龙县的实施带动了当地百姓走上了致富之路。替代生计项目不但可以让农民人居生活环境更加优美,让资源得到保护,同时也改善了农民的生活条件。通过引入综合生态系统管理理念和方法,建立了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综合生态系统管理机制,解决了项目区自然资源保护和开发中的矛盾,改变了资源利用方式,既提高了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又促进了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
今年,我国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6处,累计建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35处。但全国应当优先保护的120多种生态系统类型中,约有20种尚未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中保护,14种因面积不足难以达到有效保护。老君山自然保护区通过实施长江项目,生态保护和农民致富的经验和做法已经比较成熟,其经验值得在其他自然保护区推广。
实践证明,只有让自然保护区周边农民的经济收入得到保障,才能减少对自然保护区砍伐、采药等破坏行为。这样不但能够弥补村民保护生态环境带来的经济损失,也能促使农户自发地把当地的生态环境当做生财之源,从而走上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协调发展的双赢之路。
生态红线体现强制性国家意志
对于保护重要生态功能区具有重大意义
今年10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中提出,国家编制环境功能区划,在重要生态功能区、陆地和海洋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红线,对各类主体功能区分别制定相应的环境标准和环境政策。这是首次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提出了“生态红线”的概念,这对于保护重要生态功能区、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具有重大意义。
生态红线的第一次实际应用是2004年的《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4~2020)》,其中采用的红线调控概念被广东省人大批准并实施。可以说,这是生态红线调控概念的一次成功实践。在去年完成的《环渤海地区沿海重点产业发展战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划定的生态红线区占整个区域面积的20%。这里的生态红线区是针对产业区的发展,为保证产业和生态环境的共同安全而必须加以严格管理和维护的区域,严禁不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的建设开发活动在生态红线区内开展。
也就是说,生态红线区是产业发展的禁止区,这是一切项目开发不能越过的底线。其最大意义就在于止步,最大的作用就是警示,以遏制生态系统不断退化的趋势。因为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势头下,如果不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生态系统面临的严峻局势很难扭转。而一旦生态系统被破坏,即使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也往往难以恢复原状。
“生态红线”是一个信号,体现了国家以强制性手段强化生态保护的政策导向。这将对生态保护十分有利。
探索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
要体现“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原则
今年3月,财政部下发安徽省黄山市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启动资金5000万元,将新安江作为全国首个跨省流域水环境补偿试点。由财政部、环境保护部牵头制定的《新安江流域水环境补偿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实施将为中国跨省大江大河流域的生态共建共享保护机制探索新路。
《方案》以保护和改善新安江水质为目标,以跨省界断面水质考核为依据,建立了每年5亿元的水环境补偿资金,确定了上下游资金补偿办法。若安徽提供水质优于基本标准,由浙江对安徽给予补偿;劣于基本标准,由安徽对浙江给予补偿;达到基本标准,双方都不补偿。
新安江的补偿资金专项用于新安江流域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优化、流域综合治理、水环境保护和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方面。但生态补偿不应仅仅对流域污染治理成本进行补偿,也要对因保护生态环境而丧失的发展机会成本进行补偿,才能体现出“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这才算真正意义上的生态补偿。
此外,目前生态补偿大都是通过国家划拨专项生态补偿资金进行扶持,今后应更多地从市场经济角度来推动,才能建立起促进生态保护和建设的长效机制。
旱涝急转是对人类的惩罚?
要做到未雨绸缪,建立灾害预警与防治机制
今年4月~5月,长江中下游地区的94.5%地区先后遭受干旱,鄂、湘、赣、皖、苏5省329万人饮水困难;6月3日以后,长江中下游地区出现了较强降水,赣、湘、黔、浙等地降下大到暴雨,导致旱涝急转。这次旱涝转换如此快速、剧烈,自上世纪50年代有完整气象记录以来是第一次。
旱灾刚过,涝灾又起。尽管“旱涝急转”是一种极端天气现象,与全球气候变暖的大环境有关,但人为因素和生态因素等多重因素的叠加又加剧了极端天气下“旱涝急转”的负面影响。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旱涝急转”暴露出我国河流流域管理的诸多缺陷和问题。“旱涝急转”的形成不单是工程措施不足,深层次原因是流域生态长期被破坏导致自然调水功能丧失。
我们应该反思,人们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是否忽视了可持续发展的规律?我们对资源的索取、环境的利用是否超过了自然的负荷,以致生态平衡遭到破坏?也许,这是大自然对粗放式增长方式的惩戒。
我们得到的启示是,应建立灾害预警与防治机制,不能只着眼于当下,更要具备长远眼光,立足于防范,做到未雨绸缪,才能最大程度地减少灾害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