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升城市应对内涝的能力
2011年09月01日
入夏以来,我国多个城市因暴雨出现内涝,一座座现代化的城市变得脆弱而无奈。被称为城市“良心”的排水系统缘何屡屡经不起考验?究竟是哪些原因导致城市内涝?又该如何提升城市应对内涝的能力?
笔者认为,城市内涝的主要原因在于:一是老城区的防洪排涝规划建设标准不高,历史欠账较多;二是“重地上、轻地下”的扭曲发展观和片面政绩观是中国一些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通病;三是由于很多城区的坑塘被侵占、排水系统没有实现雨污分流,排水设施老化且不能及时改造和维修,加重了老城区的排水不畅;四是多头管理、政出多门和问责机制不健全等,使得城市内涝问题未能得到根本解决。有鉴于此,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一要科学规划。就目前国内城市的建设水平而言,在改造老城区尤其是新建城区中,影响和制约防洪排涝问题的一个前提和基础性环节无疑是规划。综观经常内涝的城镇,大都存在着规划与决策上的不合理、不科学和没有长远的预期判断等问题。因此,各级地方政府要转变城市建设理念,认真研究适合本地实际的城市排水规划方案,根据城市的地形、地貌、规模等因素因地制宜地进行城市排水系统建设,避免重建设轻规划;城市新区建设、旧区改造以及新、改、扩建工程的排水设施,应当做好雨污分流,不断提高规划标准和投入水平,努力从根本上解决内涝之困。
二要堵疏结合。进一步完善城市排水系统,全面提高城市排涝能力;做好汛前城市排水系统的检修、疏浚等工作;根据城市排涝的实际需求,加快完成城市老城区排水管网以及城市进、出水口的改造;对现有排水设施进行全面维修和养护,做好排涝泵机检修、泵机前池清淤、变压器校验和供电线路检查等工作,及时更新配置水泵、电机等设备,并指定专人管理,确保汛期城市排水系统正常运行。同时,要加大对人为破坏、占用、损毁排水设施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禁人为侵占城区坑塘等,加大对城区水域的清淤和疏浚,提高城市蓄水调控能力。
三要部门联动。现代城市管理千头万绪,涉及多个部门,城市抗击内涝的主体也是多元的,解决城市内涝不能依靠某一个部门或采取单一的工程措施彻底解决,需要城市管理者、规划者、设计者、实施者共同参与。因此,应该形成建委、国土、园林、林业、城管、市政、环保、房管等各部门通力合作、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合力推进城市内涝问题解决。
四要不欠新账。当前,很多城市的老城区排水基础设施建设薄弱,排水管网雨污不分流,排水设施破损严重,历史欠账较多。为了不受老城区规划和布局的制约,很多城市在发展过程中大搞新城建设,城市扩张迅猛,将大量财力、物力用于新城的地上建设,对地下排水系统有投入但投入不足,有起点但起点不高,导致一些城市“旧账未还、又添新账”。很多城市都在建设高楼大厦,但其地下排水系统建设却裹足不前。因此,在今后的城市建设中必须做到“多还老账、不欠新账”,以实现近期消除内涝、远期雨污分流的目标。
五要综合利用。有关专家表示,我国开展雨洪水利用还面临四大缺失:法规缺失、管理缺失、标准缺失和社会参与缺失。有鉴于此,笔者认为,应加快研究相关政策,提高对雨洪水利用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进一步强化雨洪利用,使城市雨水得以回归自然,也就是使城区雨水的蒸发、径流、入渗各得其所,各行其道。建议各地政府考虑出台激励政策,鼓励用雨洪水来灌溉、洗车、冲厕,进行道路清扫和消防等。有关部门应尽快出台公园、楼顶、绿地等区域雨洪水的利用标准,制定政府管理和经济激励并重的城市雨水管理政策,借鉴先进城市的经验,加快试点建设雨洪水利用示范工程,并加强宣传引导,有序推进雨洪水的综合应用。
六要加强问责。城市规划急功近利是目前不少地方发展过程中的一大弊病。为防止城市规划盲目、冒进,保障将科学规划坚持到底,各地应该进一步完善部门协作的城市防汛预警系统和责任追究机制。制定各地防止内涝的应急预案,成立由市政公用事业、气象局、公安局、水务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的会商小组,建立健全应急预警和处置机制。有必要给城市管理者和相关专家戴上问责的“紧箍咒”,把官员、专家的饭碗和科学规划、保障实施联系在一起。只有如此,城市内涝之病才有望得到根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