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乐福水晶肴肉菌落总数超标13倍 上了黑名单
2006-05-16
以超市自身的名字作商标,抢占自己的货架,这样的商品如今越来越多。但国家质检总局昨天公布的对酱卤类肉制品的国家监督抽查结果中,家乐福牌水晶肴肉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严重超标上了黑名单。这已经不是超市自有品牌商品第一次被曝光。

    愿贴牌者多实力不济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抽查结果,“家乐福”定牌、镇江市源春肉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水晶肴肉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分别是强制性国家标准限定值的14倍和1.5倍。

    仅在今年年初,已有家乐福牌饮用水出现质量问题,欧尚牌洗发水出现脱发现象。本报之前也曾多次收到市民对广州市多家超市出售“沥青鸭”的投诉:梁女士吃了在某大型超市江南店买的熟食鸭后,沥青粘在牙齿上刷都刷不掉,到医院激光洗牙竟洗出了一粒粒黑色的物质。

    超市自有品牌商品为何频频“上榜”?业内人士透露,一般有实力、大型的制造商是不甘于为超市生产贴牌产品的,愿为超市贴牌生产的,多是给不起不菲的超市入场费、或是自建销售渠道不畅通的中小企业,相对而言,这些企业技术设备、卫生条件等都不如有实力的制造商,这就为产品质量埋下了安全隐患。

    法律缺位违法成本低

    超市自有品牌商品,除这类定牌生产的商品外,还包括现场的自制品,一般以即食食品为主,如面包、手撕鸡等。这类超市自制食品更是市民投诉的热点,问题较轻的如散装食品“裸卖”不卫生,问题较严重的如撕掉过期旧标签贴上新标签。今年1月到3月,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对30家典型超市、20位经营者进行调查,发现超市食品投诉一半源于烧烤、蒸煮、凉拌、压榨等自制品。

    对此,中国连锁经营协会提出申请制定“超市自制食品”国家标准,但岂止自制食品,整个超市自有品牌商品行业目前均无针对性的质量法规约束。据法律专家分析,根据现有法律,超市自有品牌商品出现质量问题的,最高的处罚也只是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而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这样的处罚,对于家乐福等大公司而言,是不可能发生的。显然,这样的处罚力度全无威慑惩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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