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生态怎能牺牲农村生态
2006-05-08
●大树进城,对于城市和农村都意味着极大的生态风险

    ●城市生态环境的改善不能以牺牲农村生态环境为代价

    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日前批评说,现在有的城市绿化建设中存在“高价建绿”的不良倾向,高价购买大树古树,保证不了成活率,造成巨额的资金和生态浪费。要坚决制止这种急功近利、贪大求洋的做法。

    仇保兴的批评,切中时弊。这几年,不少地方,尤其是一些大城市在建设“森林型生态城市”的口号下,热衷于“大树进城”,将那些在深山老林里生长了几十年甚至数百年的大树搬到城里,尤其是一些房地产“大盘”,以百年古树为“卖点”,几乎正在成为标榜生态小区的“模式”。一些城市把无数大树搬进城市,短时间内形成“城中森林”,设想很是诱人。然而,姑且不从社会的层面讨论问题,仅从自然的角度看,这种行为本身就是违背生态规律的。城市建设需要科学发展观作指导,城市绿化也有其自身的规律。据林业专家透露,近些年来,不少进城的大树成活率很低,只有30%左右。为了使移植进城的大树成活,需要为其“吊水”、“打针”,甚至盖起“空调房”,24小时不间断地喷水保持水分。考虑到70%的大树最后还是成了干柴,可以想象这“高价建绿”的代价有多么昂贵。

    问题更严重的一面,还在于大树进城实际上是一种对生态和农村的双重掠夺行为。首先,城里人为了绿化和美化自己,把农村生长了数百年的大树“买”到了家门口,而且只有30%的成活率,这意味着当城市人以绿化为名到农村买100棵大树,其中的70棵实际上是被砍伐掉了,而且城市人买树不名贵不买,不古老不要,严重破坏了原生态的生物多样性;其次,城市人到农村买大树,表面上看是商业行为,实际上是城市人利用金钱,将农村最宝贵的资源向城市转移,这种行为,说轻了是缺乏城乡统筹的视野,说重了是城市凌驾于农村的自利心态,是对农村资源的另一种形式的掠夺。

    城市需要良好的生态环境,然而城市生态环境的改善不能以牺牲农村生态环境为代价。再说,如果农村生态环境恶化了,城市还能“洁身自好”吗?由此可见,与其说“大树进城”是“高价建绿”,不如说是“高价毁绿”。城市需要绿色,城市需要大树,但是城市的大树还要在城市里长起来。少一点急功近利,多一点实事求是,城市会绿得更快一些。

来源:人民日报华南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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