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中国农村环保怎么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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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农村环境问题和矛盾日益凸显。为加快解决农村突出环境问题,环境保护部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特别是“十二五”时期农村环保工作的总体思路、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解答了今后一个时期环保部门在农村环境保护方面“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是指导“十二五”农村环保工作的一个纲领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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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简阳市简城镇民旺村曾经是远近闻名的“长寿村”,那时村里90岁以上的老人就有10多位。但是,自从上世纪90年代,从外地迁来了化工厂之后,这里的一切都变了。由于化工厂对工业废水没有进行任何处理,直接挖了一条沟向外排放,致使沿途黑色的水上漂着油花,沟渠两边几米之内全是一片黑色,水草不再生长,鱼儿全部死光。患癌症死亡的人逐渐增多,村里人的寿命越来越短。曾经的“长寿村”由于化工企业的污染变成了“问题村”。
这只是中国农村环境受到严重污染的一个缩影。像这样的“问题村”,在全国还有很多。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农业产业化、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村地区普遍面临着污染排放总量大,农村生活污染、面源污染严重,工业污染、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加剧等突出环境问题。
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结果统计的数字,农业源主要污染物如化学需养量、总氮、总磷分别达到1324.09万吨、270.46万吨、28.47万吨,分别占全国总排放量的43.7%、57.2%、67.3%。与此同时,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全国4万多个乡镇、约60万个行政村,绝大多数没有环境基础设施,还是依靠最原始的“垃圾靠风刮,污水靠蒸发”的解决之道。这些问题不仅严重影响环境质量的改善和广大农民群众身体健康,也影响社会稳定,制约国家的可持续发展。
农村环境已经到了非治不可、迫在眉睫的紧要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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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淮北市石台镇刘庄村村民曾经一度谈“水”色变。这里的水“黄得像牛尿”,喝起来又苦又咸,村民大多不敢饮用,外村人一喝,无一例外得闹肚子。经检测,刘庄村的饮用水浑浊度、总硬度、氯化物、硫酸盐,以及铁、锰等含量严重超标,有害物质超过国家饮用水标准的4.1~21.4倍。20世纪90年代以来,但凡村里年轻人报名参军,体检竟没有一人合格。
石台镇刘庄村和前面所提到的简城镇民旺村,通过实施“以奖促治”,饮用水水质明显改善。刘庄村4500名村民全部喝上了洁净的自来水。“以奖促治”成为农村环境保护的创新之举。
“十一五”期间,我国农村环境保护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一是农村环保重点领域全面推进,“问题村”治理和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成效显现;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切实加强;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治理力度不断加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扎实推进;土壤环境保护取得积极进展;农村地区工矿污染监管日益强化;农村生态建设示范工作水平得到提高。二是农村环境保护体制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逐步建立,“以奖促治”的制度化建设稳步推进,农村环境保护投融资机制建设不断加强。三是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得到提升,农村环保机构与队伍建设有所加强,农村环境监测和科技支撑进一步强化,农村环保宣传培训广泛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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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资金投入来看,全国约60万个行政村,按照其中1/3(即20万个行政村)迫切需要治理,每个村治理需要100万元,按中央和地方各投资50%测算,共需中央财政投入1000亿元。“以奖促治”政策实施3年以来共投入农村环保专项资金40亿元,带动地方资金投入80亿元。可见,目前的资金投入规模与需求的差距较大。
千江有水千江月。每条河每条江都不同,上游和下游不同,东部和西部不同,内陆和沿海不同,平原和山区不同。因此,农村各有各的特点,不能千篇一律照搬环境治理的经验。更不能用城市的工业治理经验来直接运用到农村环境整治上来。农村点源污染和面源污染共存,生活污染和工业污染叠加,各种新旧污染相互交织。不仅如此,农村环境污染严重,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环境管理的基础薄弱。除了资金投入不足,还存在监管能力不足和法规标准不完善等问题。绝大多数乡镇没有专门的环境保护机构和编制,缺乏必要的监测、监察设备和能力,无法有效开展工作。现行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主要针对城市、工业点源污染防治制定的,有的法律法规对农村环境保护虽有原则性规定,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相关排放标准还存在空白,已经不能解决日趋严重和复杂的农村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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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环境矛盾日益突出时,投诉、上访、求助媒体便成了农民希冀解决问题的途径。据统计,近年来环境保护部接到的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农村环境问题的来信占总数的70%,来访占80%。2008年向环境保护部反映农村环境问题的来信3700多件,来访500多批,2009年比2008年增长5%。
环境保护是重大的民生问题。我们必须要看到人民群众渴望改善生活质量的新期待。因此,在制定“十二五”农村环境保护的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时,就要以人为本,走出一条符合我国国情的农村环境保护新道路。
“十二五”农村环境保护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农村生态文明水平、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题,以深化“以奖促治”政策为主线,以开展农村生态建设示范的“以创促治”、推进农村污染减排的“以减促治”、实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的“以考促治”为抓手,加强规划指导,夯实工作基础,推广实用技术,健全机构队伍,推进协调联动,着力解决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和影响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有效遏制城市和工业污染向农村地区转移,努力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环境安全保障。
主要目标是:到2015年,完成6万个建制村的环境综合整治,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农村突出环境问题基本得到治理;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和管理状况得到改善,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散养密集区污染治理水平显著提高,农村土壤环境保护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得到加强,农村环境质量初步改善;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和农民群众环境意识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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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季有常青之树,终年有盛开之花,人们一进村庄,就如同置身于世外桃源,这是人们进入“国家级生态村”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大若岩镇埭头村的切身感受。埭头村从2002年开始进行保护性开发,先后投入600多万元,使全村基础设施得到完善,村容村貌整洁有序。
埭头村只是一个缩影,目前全国已有1559个乡镇和238个村达到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和国家级生态村建设标准。“以创促建”已经成为推动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力抓手。
“十二五”农村环境保护的工作重点可以用“一二三四五”来概括:“一”就是要制定实施一部全国农村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二”就是要抓紧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和《土壤环境保护法》两部法律法规的立法工作;“三”就是要开展环境执法、环境监测、环境宣传“三下乡”;“四”就是要以“以奖促治、以创促治、以减促治、以考促治”的“四轮驱动”为抓手,深入推进农村环境保护;“五”就是要在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处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环境保护5个方面取得显著进展。
规划是政府履行职责的基础性工作,具有领军和导向作用。农村环保工作基础薄弱,机制不完善,更需要一部综合性的规划来超前思考、长远谋划、全局运筹,以有限的资源发挥更大的作用。
农村环境保护迫切需要填补法律空白,依法实施法律监管。当前,畜禽养殖污染已经成为农业源污染的主要来源,土壤污染成为影响食品安全的重要因素。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李干杰说,“十二五”农村环境保护立法工作将选取这两个方面作为突破口,力争《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今年由国务院发布实施,抓紧研究拟订《土壤环境保护法》,争取早日出台,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土壤环境保护提供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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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想工作有人抓,抓得好,就要责任落实到位。“十一五”期间环境保护部组织开展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试点工作,制定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考核规定(试行)》,与辽宁、河北、宁夏、沈阳、哈尔滨、南京、武汉、大连、宁波、青岛、长沙、贵阳等12个试点省、市政府签订了协议,探索落实地方政府农村环保责任的新方法、新途径,目前进展顺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对完成“十二五”农村环境保护各项目标任务至关重要。今年农村环保工作的重点要做好以下几方面: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农村环境保护摆上环境保护的重要位置,要像抓城市环境保护和工业污染防治那样,抓农村环境污染和农业污染防治。二是认真谋划当地“十二五”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三是切实抓好重点工作,做好“以奖促治”政策实施、农村污染减排、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试点、土壤环境保护、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加大执法力度保障农村地区的环境安全等方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