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设环保公安办事处
2010-11-15 来源:中国环境报
中国环境报见习记者 董若义 通讯员 张永锋 许传周 莒县报道 山东省莒县为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经莒县政法委批准,在莒县环保局设立了公安办事处。
此公安办事处配备公安干警一名、公安协警3名、警车一辆。目前,公安办事处已参与环境执法40余起,切实加大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通过在环保局设立公安办事处,莒县环境监管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和提升。作为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公安办事处在环境执法中提前介入、全程参与,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维持秩序,化解矛盾,为环境执法提供了有力保障。
近年来,莒县环保局不断创新环境监管方式,实施了环境违法企业黑名单、项目限批、信息通报、案件移送制度,严查环境违法行为,逐步实现环境监管常态化、规范化和法制化。
他们建立了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对一年中超标两次以上的排污企业列入违法企业黑名单,通报给县人大、县政协和监察机关,并加强与银行等金融部门的信息交流,实施绿色信贷制度。
此外,他们还实行项目限批制度和案件移送制度,完善行政执法部门联动机制,按照管理权限和职能,及时移送环境违法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