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条入津公路设动物检疫站
2010-11-11 来源: 渤海早报
本报讯 (记者孙毅)从市畜牧部门获悉,本市投入1500万元对进入本市的12条主要路段设立公路动物防疫检查站目前已经投入使用,确保进入本市的动物防疫安全。根据《天津畜牧条例》规定,外埠动物、动物产品必须经公路站监督检查、消毒后,方可进津。公路检疫站成为动物防疫监督的有机整体,对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发挥巨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