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积极保护野生动物
2010年11月08日 来源:中安在线
中安在线讯 凤台县广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提高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不断加大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力度,优化了野生动物生存环境,保护了生态环境,维护了生态平衡。
目前,这个县境内出没的野生动物资源有啄木鸟、猫头鹰、雉鸡、黑斑蛙等省级保护动物,还有大量的有益的、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有科学研究价值的“三有”动物,如刺猬、野兔、白鹭、麻雀等。同时,这个县还是各种南下越冬鸟类补充营养的重要栖息地,有国家级保护动物白鹤、东方白鹳、大鸨、灰鹤、白枕鹤、白天鹅、鸳鸯和白尾鹞等。
《野生动物保护法》、《安徽省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颁布实施后,这个县精心组织,面向乡村、社区、学校开展了“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爱鸟周”、“世界湿地日”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保护野生动物对于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了保护野生动物的自觉性。为更好地保护好野生动物资源,近年来,县林业部门会同市林业部门、市森林公安分局、工商部门联合开展了“南方二号行动”、“绿色行动”、“天保行动”等一系列打击破坏各种野生动物资源的专项行动,有效地保护了野生动物资源。
这个县还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积极开展收容救护工作。近年来,全县共救护野生动物包括国家级保护动物白鹭、白天鹅、苍鹭、大鸨等总数量达50余只(头)。通过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特别是实施退耕还林、公益林保护项目建设,加强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工作,严厉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案件,进一步改善和恢复了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增加了野生动物种群数量,维护了生态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