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卫士护航环境得以改善
2010-11-08 来源:中国环境报
本报讯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监察总队近日公布了琼中、昌江、白沙、保亭4个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县取得的成果。据悉,上述4个县被列为第二批全国生态环境监察试点,“绿色卫士”通过扎实有效开展生态环境监察执法,取得显著成效。
海南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力度,在4个试点县共查处辖区范围内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案件79宗,其中责令停业整顿的9家,责令限期补办环评和环保设施验收手续的35家,责令限期落实或恢复正常运转污染防治设施、达标排放污染物的15家,责令改正其他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20家。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执法监察局副局长吴雄表示,两年多的生态监察试点工作,有力地打击了当地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同时也有效地维护了群众环境权益和社会稳定,保护了海南省的生态环境。
为确保饮用水安全,“绿色卫士”要求试点4市县按照试点工作方案,实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加强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生态环境保护。
为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绿色卫士”要求试点4市县对辖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环保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积极主动引导生态养殖模式。据悉,昌江县依法查处4家未办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养猪场;白沙县东风养殖专业合作社养猪场充分利用沼气、沼液,产生较好经济效益。
“绿色卫士”积极开展自然保护区生态监察,强化自然保护区的环境管理。其中琼中县联合林业部门开展公益林执法检查,全县在全省森林覆盖率排名中名列第一。昌江县通过对霸王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梅岭省级自然保护区的经常性检查与巡查,保护工作也取得较好成绩。
海南目前正在进行环境监察稽查试点工作,并已确定三亚、儋州、文昌、昌江4个监察机构为海南第一批稽查试点单位。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监察总队调研员韩红箭指出,通过对试点市县的污染源现场监察、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排污费征收管理等工作进行环境监察稽查,进一步规范了环境执法行为。
为将开展环境监察稽查试点工作落到实处,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执法监察总队已成立稽查工作小组,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