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禁演令被斥“冷冰冰”
2010-11-03 来源: 南方日报(广州)
一石激起千层浪。住建部近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园管理的意见》,要求全面清理各类动物表演项目,坚决禁止和取缔有悖动物园公益性质的行为。
这份无疑是一纸禁令的文件,一时间引起议论纷纷,有赞有弹,但是更多的是质疑其太仓促、太片面。不少专家与民众都认为,对于动物表演是否属于虐兽应该进行深入的讨论,为保护动物下禁令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引导人们爱护动物,与动物和谐相处,要比硬生生的禁令更有意义。
缘由
住建部高调叫停
动物园内动物表演
日前,住建部下发了一份《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园管理的意见》的文件,要求全面清理各类动物表演项目,坚决禁止和取缔有悖动物园公益性质的行为。这份《意见》指出,各地动物园和其他公园要立即进行各类动物表演项目的清理整顿工作,3个月内停止所有动物表演项目。动物园和其他公园内严禁开设野味餐厅,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禁止非法销售野生动物产品。禁止将动物园、公园动物展区、动物场馆场地或园内动物以租赁、承包、买断等形式转交给营利性组织或个人经营。存在上述问题的动物园、公园要限期整改,尽早恢复动物园的公益性质。
此外,动物园要建立健全园内动物饲养、管理档案;设立动物谱系员专门负责登记、整理动物谱系资料,依据动物园行业的种群发展规划,制定本单位的动物种群发展计划。住建部将根据各地开展专项检查的实际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并把动物园规划、建设、管理情况纳入国家园林城市考核和复查内容。另外,今年8月初,国家林业局发布《进一步规范野生动物观赏展演行为》通知,要求立即停止野生动物与观众零距离接触、虐待性表演、违规经营野生动物产品等不当行为,停止低俗广告。同时,从7月30日起至12月31日,各地暂停受理以观赏展演为目的,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驯养、繁殖、种源引进的申请。林业部门的《通知》只针对表演方式,住建部的《意见》更为严厉,要求彻底停止动物表演项目,让动物园回归公益属性。
热议
赞:动物表演是对动物的摧残
住建部出台《意见》后,引来了不少动物保护组织和个人的支持。暨南大学的渠同学表示十分支持这一政策:“动物本来就应该保持自己的天性,而不是被人类驱动着去赚钱。我本身就不爱看动物表演,那是对动物的摧残。真正爱护动物、关爱动物的人,是不会因为取消了动物表演就不去动物园了。”
记者了解到,《意见》一经网站转发,也引来了不少网友的关注和支持。有网友表示:“驱赶动物去进行商业表演,甚至逼迫动物表演危险动作,这是典型的见利忘义。动物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善待动物就是善待人类自己。所以住建部叫停动物表演,规范动物园管理,是一项保护动物的重要举措。”
不过也有投赞成票却仍担心的市民。刘小姐表示,虽然自己很喜欢看动物表演,但是如果叫停表演真的是从爱护动物的角度出发的话,她还是会投赞成票,“我觉得它们在训练时或多或少都会受到驯兽师的呵斥打骂,想想都于心不忍。”但她也表示了担忧:如果节目真的被叫停,那些驯兽师该怎么办?没有了表演收入,动物的饮食起居会不会受影响?
弹:没有表演逛动物园没意思
不过记者在采访中,遇到更多的是人们对这份《意见》可行性的质疑。在广州读大学的侯同学表示,没有动物表演,去动物园的价值就不大了,适当的动物表演,是让动物展现其本身的技能,同时也能让游客感受到快乐的事情,如果这样的表演没有了,去逛动物园就会大打折扣。孙先生也认为,动物不表演,在笼子里睡觉也不利于健康,一些对动物无害的项目还是可以表演的。
有市民同时也表示,自己带孩子到动物园观看动物表演,多与动物交流,就是希望孩子更立体地认识动物及其特性,培养她的爱心与增长见识。此外在看表演的同时还能启发孩子的潜能“你看动物都能做那么复杂的动作,人的潜能是不是应该更大呢?”此外,对于人们关注的驯兽属于虐待动物的行为,不少驯兽师日前一经透过媒体进行澄清。一般驯兽师对自己节目的合作动物感情都还挺好的,不建立一定的沟通和信任肯定不能很好地驯兽。驯兽和虐待动物还是要区分一下,不能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很多市民都认为对于动物表演叫停与否不能一刀切,一些动物表演既能吸引游客,也不违反动物福利,如果全部叫停,那么会使动物园变得“死气沉沉”,一些有教育意义的项目应该保留。有一位教师网友这样表示:“如果采用鞭打、虐待动物的方式进行表演,就应该立刻叫停。但停止野生动物与观众零距离接触在我看来可以类别,比如不允许接触危险性动物,但是可以接触例如小海豚、小猩猩等可爱动物,因为这样可以培养孩子们的爱心,增加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
问题
疑问一:为什么只叫停动物园?
记者发现,《意见》中的规定,只针对动物园,而其他不属于动物园内的动物表演,则不受此影响。
广州海洋馆方面早前接受采访时,已经明确表示《意见》不会影响到海洋馆的正常经营活动。对此,有业内人士质疑,动物园的生存空间本身已经比较困难,仅靠关在笼子里的动物观赏收入,根本不足以维持日常运营,这样叫停的尴尬在于,为什么只叫停动物园内的表演,非动物园的表演却可以不受制约?这到底是为什么?如果出于对动物的保护,那么就应该统一叫停而不仅仅限于动物园。
疑问二:商业性表演就不禁止?
有业内人士分析,《意见》中所禁止的动物表演,强调公益性质,强调不要租赁、承包、推向市场,另一方面,公益性的动物表演可以保留,营利性的表演需要取缔。专家认为,为什么会有双重标准?公益性动物表演难道不会出现虐待动物的情况?另一个双重标准也让人纳闷,众所周知,看过马戏的人都可以很直观感受到,马戏团里面的动物表演,不仅更复杂更有虐待动物的可能,但是因为这些并不属于动物园管辖,就不受《意见》的制约?双重标准让人难以确定这一《意见》的出台是不是为了保护动物。
疑问三:为何没有公开征求意见?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无论是赞成者还是反对者,对住建部出台这一《意见》都感到非常突然,就像一下子就出来了,之前根本没有过心理准备。“从来就没有听说过有这方面的条例,也没有听说过住建部有就此《意见》公开征求公众的意见,而且这份《意见》作为强制性措施,应该提前让公众知晓并参与讨论。有专家则指出,这种涉及全国性的禁止性规定应该由全国人大授权国务院发布,并且要事先征求意见并听证,现在这个《意见》在程序上是没有依据的,也没有这个权限,很明显涉嫌越权。
专家
动物表演要分类
不能“一刀切”
资深旅游界人士劳毅波表示,一方面,由于利益的驱动,人们训练动物赚钱;另一方面,动物表演赚钱后也养活了动物园。《意见》的出发点是好的,可以推动人们对动物的关注,更加关爱动物。但是相对应的是,财政方面是否有相应的支出来对动物进行妥善安置,保护其种群的发展?对因财政紧张而办不下去的动物园是否有什么措施来收容动物?不能仅仅是“不允许”、“不准”,而是要考虑到因此带来的后果,提出解决办法。
他认为,应对动物表演进行分类,而不是“一刀切”。对动物没有什么伤害的可以保留,像海豚、灵长类动物、猫狗小鸟这样相对比较聪明的动物,对它们进行一些不会受到伤害的训练,可以激发孩子亲近大自然。但会伤害动物、让动物感到害怕的表演,例如拔掉猛兽的牙齿、指甲,拔掉毒蛇的毒牙以此迫使它们听话、老虎钻火圈这样的就必须禁止。
动物表演的乐趣可以引导大人、小孩对美好的向往,但是也不能违背动物的意愿。这个比较难界定什么是对动物好的什么是它们不愿意的,那就可以把一些公认的比较恶劣的行为列出来,明令禁止。如果一定要执行“一刀切”,那就完全和国际接轨,看看“文明国度”里动物表演都是怎样的,借鉴过来。
现在动物表演可能还占动物园收入中比较重要的部分,但已经被明令禁止了,就从别的方面下工夫。比如培养人们观念的转变,由对动物单纯的喜爱,到对地球生物的了解,只有加深了了解,才会真正去关爱动物。那就可以设立一些收费的培训课程之类的,让人们多了解动物,通过这样的保护动物的项目来吸引人们,从而弥补动物表演取消的损失。这个只靠动物园本身是肯定不行的,政府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进行财政补贴,减少动物园的损失,这样才能让动物园的公益性更加的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