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公益林每公顷年补600元
时间:2010年8月16日 来源:YNET.com 北青网
本报讯 记者昨天获悉,北京从今年开始建立山区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促进发展资金,按照600元/年·公顷(40元/年·亩)的标准执行,其中包括360元/年·公顷(24元/年·亩)的生态补偿资金和240元/年·公顷(16元/年·亩)的森林健康经营管理资金。
据介绍,山区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促进发展资金实施范围是经区划界定的本市山区集体所有的生态公益林,总面积约为67.4万公顷(1010.95万亩)。山区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促进发展资金由市、区县两级财政按1:1比例共同负担,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其中,生态补偿资金由市、区县财政按1:5的比例共同负担,在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明晰林地、林木产权的基础上,以行政村为单位,依据山区生态公益林面积,核定资金额度,按股份分配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金发放要以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前提,未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或林地、林木权属不清和权属争议未解决的,暂不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