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中大熊猫”今日放归自然
时间:2010年07月26日 来源:温州日报
7月16日晚,永嘉渔民在楠溪江下游捕获一只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鼋。 陈志俭 摄
本报讯 (沙默 金雷波) 楠溪江喜见消失已久的鼋重现。近日,永嘉渔民在楠溪江下游捕捞上一只重达13.5公斤的“大甲鱼”,经有关专家鉴定是有着“水中大熊猫”之称的鼋。根据法律规定以及专家的建议,省海洋与渔业局和永嘉县政府决定在今天将其放归自然。
鼋被称为水中的大熊猫和活化石,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一般分布于我国云南、广东、福建、浙江、江苏等省,缅甸、菲律宾一带亦有,其数量比大熊猫还要少。永嘉是鼋的著名产地,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当地还能时常见到鼋,但自1985年后就鲜有发现。我市比邻的青田县在2000年12月经省政府批准在瓯江流域建立了鼋自然保护区,但在2002年10月捕捞过一只1.9公斤的幼鼋后,就再没有捕捞过。因而曾有专家悲观地认为,鼋可能灭绝了。
永嘉渔民孙银山、王绍兴在本月16日在楠溪江捕鱼时,意外捕捞上了这只鼋,当时两人还以为是只“大甲鱼”,但孙银山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抓过鼋的老渔民,他觉得这只“甲鱼”跟自己10多岁看过的鼋有点像。于是,两位渔民就将其养在渔船的活水仓,并进行保护。
永嘉县农业局水产站站长陈志俭听闻之后赶到两位渔民处,发现这只“甲鱼”个头大动作却不慢,力气非常大,头大、吻短、眼小,前肢背部光滑,体色为黄褐色,攻击猎物时头部移动速度快如闪电,外形和甲鱼有好多不同点,初步鉴定为鼋。之后当地有关部门又联系了中国动物学会和中科院动物研究所的专家并赶到永嘉,除现场查看外,还将鼋“请”到永嘉县人民医院专门拍X光片,用了一个多小时,进行骨架对比,并和青田县水利局两头馆藏鼋标本作对比,最终确定就是消失已久的鼋。专家表示,时隔20多年后再次在楠溪江发现鼋的活体(还是少年),意义非常大,说明永嘉还有鼋繁殖和栖息,有力反驳了部分人认为鼋可能灭绝的观点。
据悉,这几天永嘉县有关部门安排两艘渔船4个渔民24小时精心看护鼋。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专家的建议,省海洋与渔业局和永嘉县政府决定于7月26日放归原捕获的地点,让水中的大熊猫回归熟悉的环境,繁衍后代。届时专家还将再次对鼋进行全面的体检,并利用PIT标志技术进行跟踪监测,永嘉县渔政站将对其栖息水域落实严格的管理措施,防止它受到任何伤害。
鼋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市民发现这种受保护的野生动物,或遇到非法经营行为,应及时联系政府部门和野生动物保护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章第三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出售、收购、运输、携带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违反本法规定,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