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罪犯倒卖濒危野生动物获刑
2010年07月08日 来源: 宁夏日报
近日,经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西吉“12·1”特大非法收购、出售、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2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判决。
2009年12月1日,固原森林公安分局在西吉县新营乡破获特大非法收购、出售、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当场查获国家Ⅰ、Ⅱ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34只。其中,国家Ⅰ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金雕2只,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秃鹫、雕等32只,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西吉县人民法院以非法出售、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分别判处2名犯罪嫌疑人有期徒刑11年、10年,各处罚金5000元;没收作案工具货车1辆。犯罪嫌疑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提出上诉,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后维持原判。(记者 冯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