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01年北京市交管局就已经给18个区县配备机动车排放执法检查车了。据说是为了落实市政府第五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通告中“对上路行驶冒黑烟、蓝烟的机动车进行处罚,并实行摘牌措施,要求其限期治理”的要求。每辆执法检查车除司机外,将配备一名交管民警和一名经过培训的环保监测人员。此外,车上还配有录像取证设备。目测超标车辆将被立即拦下。
可是2006年的春天,我依然能在路上见到尾气排放超出嗅觉甚至是视觉能够承受范围以外的车辆。就拿今天上班路上来说,接二连三开过去几辆这样的尾气不合格车辆。我坐的那辆出租车,前方就是一辆大巴,车尾已经烂了,排出来的气体是淡蓝色的,直冲我这辆车的前挡风玻璃上喷。我坐在车里,车窗紧闭,但仍能闻到刺鼻、令人眩晕的气围。我问师傅说,这种车怎么还能上路,怎么还能在二环上放气。师傅说:“那牌子是郊区的……”
哦,北京郊区是不是在18个区县范围内?每年验车的时候,郊区的条件比较宽松?如果郊区的排放标准和城区的排放标准有差距,那么是不是意味着城市的污染可以全部转移到农村?
师傅接着就告诉我关于执法检查车的事儿了。可是他话锋一转说:“不过我成天在路上跑,还真一次都没看见过着些先进的车子……政府不会是忽悠咱们吧?”
看来,尾气排放不合格的车辆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给市民生活质量带来严重的问题,关系到这个城市的空气质量和污染治理。而这个结果,在市民心中又折射到政府措施的执行力度,甚至引起市民对政府公信力的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