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2-29 08:09:22
■读者反映
12月21日,蠡县南庄镇芦庄村涉及到3户农民家的近300棵杨树被砍伐。村民芦秀英向记者介绍,在她家房前有一块多年来一直由自己种植和管理的土地,原先主要种小麦,后来栽上了杨树。栽树时自己又挖坑又浇水,眼看着树长起来了。前几天村里说要把土地收回,就杨树的赔偿问题没有达成一致。12月21日,就有村干部到她家地里把地上的大小240多棵杨树全部给锯掉了。由于对方人多势众,她只能眼看着一棵棵树被伐倒。村里还有两位村民也向记者介绍,他们家各有50多棵杨村被村里砍掉了。
12月28日,记者赶到事发现场,见被锯倒的树木还躺在地上,大的有碗口粗,小的有拇指粗,堆了一大片。芦秀英说,这些树都是她栽的,其中大部分在她家地上,小部分经别人同意栽在他人地上,无论在那里,这么多树被砍倒实在有些可惜。
■记者调查
芦庄村一位村干部说,该村是一个经济条件较差的村子,为了修路打井等公益事业,村两委班子和全体党员、村民代表商定,把村边部分承包土地发放为宅基地,收回一些钱来为村里办公益事业。村里的土地是1995年以每人1.7亩划分的,剩余的土地承包给部分村民。2007年,村委会与承包土地的村民签订协议,强调必须随时服从村里统一安排。现在村里要发放宅基地,并公示说提前退还土地的,村里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补助,要求12月20日前完成,大部分村民同意了,只有极少数人不同意。12月21日,村干部一起把这些人家的杨树给锯倒了。由于基层干部不懂相关法律,当时没有办理采伐证。
记者随后在蠡县林业局采访,一位负责人介绍说,林业部门已经知道此事,确实没有办理采伐手续。林业执法人员得到有人砍伐林木的情况后,立即赶到现场进行制止。目前已经进行了初步调查和取证,现正在进行进一步深入调查土地性质等相关情况,以期在调查清楚后及时依法做出相应的处理。
来源:燕赵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