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09-12-02 00:00 来源: 千山晚报
昨日记者获悉,市政府把2010年确定为“环保攻坚年”。昨日起,市环保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环保专项执法检查月”活动,重点开展“三河”流域重点污染源、国控重点污染源、饮水源地、化工企业、子站周边、锅炉烟尘、医疗单位、汽车尾气、居民生活区周边环境、开发区项目十项专项执法检查。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我市的环境执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通过一系列环保专项行动,解决了一批影响可持续发展和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缓解了结构性污染,促进了污染减排,关闭、停产整顿、限期治理了一大批造纸、印染、化工企业,促进了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局部地区环境质量改善。但由于我市环境污染历史欠账较多,重点工业企业和其他行业的违法排污行为依然存在,空气环境质量明显下降。
市环保局把2009年最后一个月确定为“环保专项执法检查月”,以烟尘排放和污水排放为重点,严厉打击偷排和超标排污行为。
◎“三河”(万水河、运粮河、杨柳河)流域重点污染源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城市污水处理厂和“三河”流域直排企业。
◎国控重点污染源专项检查。
◎饮水源地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并取缔饮用水源地以及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建设的排污口。凡对饮用水源造成污染的,将依法责令限期治理,直至停业或者关闭。
◎化工企业专项检查,对化工企业环境保护措施不到位,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污染物超标排放的,一律责令限期整改,经限期整改仍未达标的,建议地方政府依法关闭。
◎子站(环境监测在有一定代表性区域设立的监测点)周边专项检查,对子站周边锅炉房、施工工地、料场等直接影响子站空气环境质量的企事业单位进行全面检查,依法取缔燃煤小站炉。
◎锅炉烟尘专项检查,对全市供暖锅炉及工业企业生产用炉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采暖锅炉及工业用炉环保设施及排污情况,严肃查处使用高硫分、高灰分的燃煤企业。
◎开展医疗单位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医疗单位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及排污状况、医疗废物和放射源管理情况。
◎汽车尾气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公交车、出租车、汽车销售、营运及通勤车辆汽车尾气排放情况。对经整改仍不达标车辆,将报请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责令其停止运营。
◎居民小区环保专项检查,重点开展居民集中区工业企业、餐饮业、洗浴业等检查。依法查处焚烧垃圾、依法取缔禁燃区内燃煤小站炉。
◎开发区环保专项检查,重点开展水、大气污染源、饮用水源地及子站周边环境监察。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执法人员将采取明察、暗访、双休日检查等方式,集中查处上述十项内容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违法行为。同时,也希望市民积极参与到环境保护行动中来,发现环境污染问题及时举报。
来源:千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