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资料 -> 《通讯》 -> 2009年第3期
[关注·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如何推动政府环境信息公开
http://www.fon.org.cn/content.php?aid=1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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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易晓武(自然之友上海小组组长)
[这样的工作极有价值!]
自然之友上海小组之所以要申请环境信息公开,起因很简单,就是因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在2008年5月1日实施了,公民有义务有责任配合实施该法规,依法向政府部门申请公开环境信息。我们认为环境信息公开不能解决任何环境问题,但环境问题的解决离不开充分的信息公开。
做这件事情并没有什么可资借鉴的策略,也不知道我们这样做,政府部门对此会有什么反应。为了不使政府部门对自然之友有什么看法,我们决定用“行为艺术”的形式,以公民个人的身份提出申请。
申请之前,我们做了些准备。我们在2008年5月和6月,分别举办两次学习会,学习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还有其他一大堆法规,如《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水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管理规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上海市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条例》《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等等。
从2008 年7月开始,上海部分会员分四组(上、善、若、水)分别向市环保局和区环保局申请公开环境信息,全过程记录在http://shanghaiwater.blogbus.com/上。申请结果分别是:
1. 向上海市环保局申请上海市饮用水保护区水质监测报告,以口头回复“公开将引起公众恐慌”等理由拒绝。[?典型的不相信老百姓,把老百姓当白痴]
2. 向上海市环保局申请黄浦江上游水源地保护区的污染物排放指标和实际排放情况,答复为“信息不存在”。
3. 向浦东区环保局申请上海津材制药有限公司的“环评报告”、“污染物排放登记表”和“排放许可证”,浦东环保局转给市环保局,市环保局的答复是“属于本机关公开职责权限范围内,但本机关未制作或未获取,该信息不存在”。但帮助我们联系该公司,让我们自己去该公司申请。
4. 向上海市环保局申请上海化学工业区中法水务发展公司的“排污不达标限期整改决定书”和“整改方案”以及“污染物排放变更登记表”,市环保局以“商业机密”为由不予公开,让我们自己去该公司申请。我们在2008年8月20日到中法水务公司实地参观,了解该公司排污不达标事件,该公司口头解释了该事件,但不愿意提供任何书面资料。
5. 2008年9月24日,受上海津村制药有限公司的邀请,到位于浦东郭守敬路的津村制药厂区参观。工作人员向我们出示了环境影响报告书、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报告、排水许可证,以及上海水环境监测中心浦东新区分中心在今年5月份的污水排放检测报告。在厂区我们能闻到淡淡的中药味道,在车间附近比较浓烈。参观了他们的污水处理池,以及污水管接入到市政污水管的井。
6. 2009年2月2日,向嘉定区环保局申请公开川岛织物(上海)有限公司环境信息;向闵行区环保局申请公开村田激光制辊有限公司的环境信息。
7. 2月18日收到嘉定环保局的回复,嘉定环保局提供了对川岛织物(上海)有限公司的“限期改正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治理污染方案”、“污染物排放表”,以及上海市环保局的批复等。
8. 2月26日收到闵行区环保局的回复,提供了对村田激光制辊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书,其他资料则回复没有。
9. 2月8日向松江区政府申请公开[沪松府抄字(2008)第34号],2月13日接到松江区政府一位工作人员的电话,称34号文是抄报单,不属于政府信息,免于公开,所以不会回复了。要求他用书面形式回复,被拒绝。
以上是截至今年2月份申请环境信息公开的简要描述。通过一系列的申请,让我们知道政府在依法行政上面还是不太规范,行政不作为情况比较严重。对于我们来说,则是打破了对政府部门打交道的神秘感和恐惧感。虽然说是依法申请公开,可是一开始,很多人都很恐惧,总觉得这是和政府作对,会不会被打击报复,并且还要用“行为艺术”的幌子来遮掩,感觉是偷偷摸摸地做事情,不敢公开自然之友会员的身份。后来发现完全不是这样的,没有受打击报复的事情,可以大大方方地做,光明正大地履行公民义务,也可以声明自己是自然之友会员。
更为高兴的是看到政府部门态度发生了很大改变,比如第一次到上海市环保局,被接待人员当成“上访的人”而戒备重重(http://shanghaiwater.blogbus.com/logs/24747330.html#cmt),到后来合作很愉快。最典型的是嘉定区环保局,当我们第一次去申请信息公开时,他们既不知道有环境信息公开这件事,也没有相应的人员编制,是局党委书记和局长接待的。后来他们非常支持这件事情,将我们申请的资料全部给予公开。
令我们困惑的是,现在的环境信息公开,还只是泛泛的环境信息,比如水质检测报告、污染物排放总量等,很空泛、不专业、不具体,但限于我们的专业知识,我们也细化不了,迫切需要有专家的指点。
对于企业的环境信息,我们是盯着环保局的网站,看谁被处罚了,就要求公开这家企业的环评报告、处罚决定书、整改方案和整改报告等。但实际上,我们拿到这个东西也看不懂,对于事先预防污染没有什么用,还是需要专家指点,从事先预防的角度来介入。
来源:
作者:易晓武(自然之友上海小组组长)
日期:2009-06-15 10: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