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动物须先消除人类霸权
2009-06-18

2009年06月18日 08:42时代周报

7年前,“动物福利”首次写入我国相关法案(《实验动物福利管理条例》)。我也在那个时候,认识了几个动物保护组织的朋友。他们送我一本自费印制的有关国外立法保护动物的书,看后很受启发。以“人”为中心的动物保护,在西方国家已经有了兼顾“动物”本身福利和需求的迹象,受惠的不仅仅是野生动物,还包括蓄养动物,而且这个历史已经有了上百年。中国很多人还缺乏对保护动物的认同,看到欧美很多国家对“动物福利”的详细保护规定,可能会笑出声来。其实,1809年,当一位英国勋爵在国会提案要求禁止虐待马、猪、牛、羊等动物时,也曾遭到人们的嘲笑,但13年后(1822年),世界上第一部《反对虐待以及不恰当对待牛的行为》法案在英国议会顺利通过。在“动物福利”保护上,我国落后了近二百年,好在它距我们越来越近了。

据媒体报道,我国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保护法》(建议稿)已基本完成,目前正在进行最后的修改。如果该法获得通过,像陕西汉中大规模杀狗的行为将受到法律制裁。

参与建议稿写作的大部分法学专家正在撰写一本系统的《动物保护法学》教程,以此让更多的人树立动物保护的意识和“动物福利”的概念。这是一个令人欣喜的变化,我愿套用英国社会改革家萨特100多年前在其名著《动物的权利与社会进步的关系》中的说法,称其为一次重大的社会进步。

“动物福利”,在自我中心主义的世界中,似乎是一个过于奢侈的命题。但它拷问的只是人类在生物界的良知。那些与我们和平相处的动物是不是应该享有生命权?人为了自身的利益而虐待甚至杀戮它们,是否具有正当性?这个问题的答案,所涉及的最重要命题只有一个:高级动物是否有对低级动物予取予夺的权利?我认为没有。

2006年,黑龙江萝北县的虐猫视频,之所以引起人神共愤,原因和如下两点相关:人与猫有朝夕相处的感情经验;而视频又直陈了虐待的惨状,让人无处可逃,从而激发出恻隐之心。在浩渺的宇宙,让我们更懂得谦卑,地球只是宇宙的一个点,假设有更高级的生命体,我们愿意承认他们有虐待和杀戮人类的正当权利吗?

那些以“人本主义”为名反对动物保护的人,实际是在推行生物界的人类霸权主义。“人本主义”只有在成为人与人之间准则的时候,才具有积极意义,在谈及整个生物界的关系时,人类要适当退步,尊重动物的生命权。西方社会近几十年来,兴起过动物解放运动。在一种习焉不察的霸权习性中,有人可能会认为这种主张过于激进。但其实,只要我们扪心自问、推己及物,就知人类的这种霸权其实不具任何正当性。

来源:凤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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