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落狼患:捕杀和保护的两难
2009-06-12

稿源: 兰州晨报  2009-06-12 09:34

  一度销声匿迹的野狼,突然在距离闹市十几公里的村庄周围频频扰民,警方不得已动用枪支驱赶和猎杀。然而,野狼依旧频频出没,与人争食

  村庄来了稀客

  2009年5月5日上午,玉门镇黄闸湾乡北湖村一组村民韩斌走进玉门市野生动植物管理局,反映了一件让该局局长何涛感到吃惊的事:“前几天,我和村民李忠红到承包地浇水时,不知从哪里钻出来两黄一黑三只野狼,穿过高速公路的排水渠向东北方向的泽湖逃窜了,我们赶紧拨打110报警电话求助,民警在半个小时后赶来,却没有找到那几只狼。”

  何涛之所以吃惊,是因为她在当地从来没有见过狼,也不敢相信几十年销声匿迹的野狼会出现在距离闹市十几公里的人口聚集区。

  其实,韩斌在村庄附近看见狼,并不是第一次。韩斌6月10日告诉记者,2009年春节过后的一天上午,他和村民老范在村庄东北方向1公里外的东湖滩放羊时,就曾遭遇野狼的侵害。“当时,我们两个人坐在湖滩里聊天,突然,羊群惊慌逃窜起来。我们起身查看时,只见一只‘狼狗’正在追逐羊群。还没有等我们反应过来,3只羊就被‘狼狗’咬死了。”韩斌向记者这样描述当时的情景。“我从来没有见过狼,当时还以为是谁家的‘狼狗’。跑回家找了根木棍返回湖滩,还想找到那只‘狼狗’让它的主人给我赔羊呢,老范说不是狼狗而是狼,听得我出了一身冷汗。”狼患引起惊慌

  炎夏,玉门镇西北方向全是绿色的世界,村庄和道路被麦田和一道道浓郁的林带包裹得严严实实。驱车穿过连霍高速公路路基下的一道涵洞,七拐八弯钻进黄闸湾村一社的村庄,在居民点的一条马路上,树荫下乘凉的男男女女谈论最多的话题就是狼。

  74岁的韩立芳老人在这个现有260多人口的村庄生活了近一辈子,谈狼色也变。“这年头,野狼在村庄周围出现,真是稀罕事啊!”

  狼患带来的恐慌,笼罩着整个村庄。

  村民们反映,5月份以来,很多村民在周围的田地里都见到过狼。目击者色变,闻听者恐慌,村民们夜里结伴去浇水还得在地头点起火堆,即使白天到地里干活也不敢独来独往。

  韩斌说,前些日子,村民张大虎的妻子在地里浇水时,看见三四只野狼,差点吓破了胆,社长接到电话派了4名男子去帮忙浇水,可几个人因害怕狼,只是接回了该妇女,而不敢继续浇水了。

  村东几百米处一道浓密的林带里,浮土上清晰地印下几只手掌大的动物蹄印。韩斌告诉记者,这些蹄印就是狼留下的。

  提起狼,村民张兰兰至今心存余悸。“四五天前我在地里干活,两只狼在十几米远的地埂上一前一后走过去,吓得我不敢出气,慌张跑回家,连铁锨也忘拿了。那天幸亏没带孩子,要不然还不知怎样呢!”

  更多的恐慌还在以后。

  村妇蔺秀芹身高体健胆也大,在苜蓿地里见到狼还嚷嚷着要去追打,可那1米多长、与椅子高矮相当的野狼在苜蓿的掩护下很快消失了。“现在麦苗正在拔高,田地里出现野狼还能在远处发现。要是再过些日子,麦田长得齐腰高,遍地的啤酒花更加浓密高大,穿梭在其中的两人即使相距四五米也只能听见说话的声音看不见身影,要是野狼在身边出现很难发现,更不要说防范了。而且,农忙时节才刚刚开始。”陪同记者采访的玉门市委宣传部干部梁伟道出了村民们心头的忧虑。

  野狼出没,让村民们不由联想起上世纪七十年代野狼伤人的可怕事件。一位村民说:“花海镇一名姓刘的男子被野狼抓破了半边脸,鼻子都没了,这样的事可不能在我们身上发生啊!”

  “引来”的恐慌

  一度销声匿迹的野狼,缘何频频光顾村庄?

  “生态环境的改善使得野生动物种群不断增加,但野狼、野兔、黄羊等野生动物在人群密集的地方出现,主要是当地百姓保护意识增强、善待野生动物的结果。”玉门市野生动植物管理局局长何涛这样分析野狼光顾村庄的原因。

  黄闸湾乡的一位村民笑侃:野狼是我们“引来”的。

  何涛告诉记者,玉门市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倾注了大量的人力和财力。尤其是2002年成立玉门市野生动植物管理局以来,使得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工作更加专业化、正规化,效果十分明显。该局每年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周”、“未成年人生态道德教育”等宣传活动,不定期进行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活动,加之公安等部门对猎捕野生动物行为的严厉打击,使当地百姓的保护意识大大增强。“这里的老百姓看见野生动物不驱赶,不猎杀,即使野生动物损坏了庄稼,捕杀了羊只等牲畜,村民们除了向有关部门及时报告外,不会采取其它措施,也不向我们提出赔偿要求,让人很感动。”

  据何涛介绍,玉门市群众善待野生动物的事例,近年来每年都有。2005年,玉门市老城区群众救助了一只受伤的大狂,伤愈后被放归自然。当年,玉门镇群众还曾救助过玉门市未曾记载的物种虎鼬。2006年6月,几名村民在疏勒河管理局西干渠二号管理站附近救助一只属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的雄性北山羊。2006年12月,玉门镇南门村四社农民在村落发现一只大白鹭后向野生动植物管理局报告,该鸟被及时救治。2007年,玉门镇群众救助受伤的长耳鸮、大狂、大白鹭各一只。

  野生动物在玉门市附近的村庄周围频频出现,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

  黄闸湾乡北湖村的村民们反映,他们经常看见三五成群的鹅喉羚(俗名黄羊)在田间地头出没,至于野兔、野鸡等动物,那就更多了。

  对待这些来客,村民们一般都不会动手,更不会猎捕。“野生动物都是保护对象,不能打。”这样的保护意识和声音,记者在黄闸湾乡采访时不绝于耳。

  然而,野生动物的出现,让村民们不断遭受着损失,他们只能无奈接受现实。

  韩斌告诉记者,野兔泛滥,有些地里的麦苗被啃得像收割机割过的一样,齐刷刷的,被糟蹋了的就更多了。距玉门市50公里的赤金镇新丰村村民李志金反映,今年4月底5月初,三四只黄羊几乎天天到他家的6亩麦田里觅食。

  何涛告诉记者,2008年,因鹅喉羚等野生动物侵害,玉门市农作物受损面积2000多亩。

  无奈的办法

  野狼频频侵扰,当地群众束手无策。安全与守法,成了一把悬在他们头上的双刃剑。

  据何涛介绍,今年5月份以来,他们和一些乡镇派出所经常接到野狼在村庄周围出现并追逐羊群、侵扰百姓的报告,除了黄闸湾乡,该市清泉、赤金、玉门镇、柳河、花海等乡镇的村庄都有野狼出没。

  据此情况,玉门市野生动植物管理局和玉门市公安局紧急协商,决定对野狼进行捕杀。公安局治安大队和黄闸湾乡派出所抽调民警组成捕杀小组,开始在野狼出没的地带组织农户进行巡逻防范和猎杀。

  2009年5月26日上午9时许,黄闸湾泽湖村村民在村庄周围发现野狼,黄闸湾乡派出所接到群众报告后,捕杀小组立即行动,跟踪至下西号乡川北镇村时找到了3只野狼,射杀其中一只。

  虽然玉门市采取捕杀野狼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措施是出于无奈,然而,猎杀行动并没有阻止野狼的侵扰。在此后的日子里,野狼仍然不断出现。警方虽然不断接到群众的报告并快速反应,但捕杀行动效果甚微。民警赶到现场时,有时候连野狼的影子都找不到了。

  无奈,野生动植物管理局、公安局和地方政府只能广泛宣传,通报情况,要求村民发现野狼后及时报告,在田间地头务农时加强防范。一些村民通过设置稻草人、防护栏进行防范,但野狼的危害依旧。

  治理狼患良方难觅

  野狼等野生动物在人口密集区和牧场出没并危害人畜安全、引发群众恐慌的事例,近两年在河西走廊司空见惯。

  在肃北县牧区,野狼成群出没,肃北县城东南方向100多公里处的乌兰布勒格村,2008年10月至2009年3月间,20多户牧民至少有150头大牲畜、300多只羊死于野狼口下。与青海省交界的该县盐池湾奎腾儿村,每年有100多头牦牛、马匹等大牲畜被野狼咬死,落入狼口的羊只数量就更大了。该县牧民粗略统计,党城湾镇现有8个牧业村,全镇每年有上千只牲畜被野狼夺命。而肃北县的北山牧场马鬃山多是戈壁牧场,狼群伤害牲畜的现象与党城湾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牧民们的损失更为惨重。

  在山丹军马场,去年和今年也不断有狼群出没,马匹、羊只等牲畜经常受到侵害,狼患越来越重。

  一位有过放牧经历的村民告诉记者,野狼的繁殖能力特别强,活动时间不分昼夜且很有灵性,善于创造捕食时机。它们发现牧群不会急于下口,先是尾随或潜伏,待牲畜恐慌、饥饿或疲惫时才进行捕猎。扑食羊只时不像虎豹那样抓一个吃,而是冲进羊群进行毁灭性杀伤,咬死咬伤多只后才食用。

  野生动物与人争食,生态保护与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不论是百姓还是管理部门都深感棘手。

  村民们反映,上世纪七八十年代,针对野狼滋扰牧区或村庄的状况,当地政府经常组织民兵用枪支等器械驱赶、围捕、猎杀。1998年起,政府全面收缴民间枪支,禁止捕杀野狼,面对野生动物的侵犯,老百姓能够采取的唯一办法就是驱赶。然而,面对那些对人畜生命安全有着杀伤力的野狼等危险野生动物,老百姓用什么方法去驱赶?况且,野狼在人口密集的村庄和农田出没,麦田等农作物成了它们的保护伞,让人防不胜防,发现它们时,往往就是危险逼近时。

  面对狼患,村民们也想采取放毒、设置铁夹等办法防范,可这些办法不仅会祸及人畜,而且会污染环境。更为要紧的是,村民们都知道野生动物是保护对象,担心因此而触犯法律。

  何涛告诉记者,在现有动物保护法规的约束之下,要彻底解决野生动物保护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之间的矛盾还没有良方,作为地方管理部门,唯一的办法就是动员群众加强防范。她说,对待野生动物给人民造成的财产损失,甘肃省目前还没有明确的补偿办法和标准,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应该考虑补偿。

  记者了解到,目前的《野生动物保护法》中虽然有“由当地政府给予补偿”的说法,但对补偿的主体含糊不清,不知其中的当地政府是指省市还是乡镇。目前,全国只有云南等4个省区制定了野生动物对农、牧业造成危害的补偿办法,其它大部分省区尚无具体的补偿办法。

  改善生态环境,让自然休养生息并“自然回归”是人类共同的目标,寻求生态平衡或者人与自然和谐将是最终结果。可是,现在这种平衡已经被打破,当人和家畜的生存受到威胁时,又该保持一种怎样的平衡?

  村民们呼吁,对待野生动物给老百姓造成的经济损失,政府应该给予补偿,但补偿也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一旦人的生命遭到侵害,补偿又能起什么作用呢?面对狼患,政府应制定政策进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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