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严厉"禁狗令"引发的风波
2009-06-02

2009年06月02日 08:21:31  来源:新华网黑龙江频道

记者曹霁阳、王建威

     最近,位于黑龙江省北部的边境城市黑河,因为政府部门发布了一则“禁狗令”迅速成为外界关注的焦点。短短一周内,从高调发布禁止城区养狗的通告“一律捕杀”,到出台养犬管理办法征求公众意见“人性化”,事件经历了过山车般的起落。

资料图片

    一则通告引发“禁狗”风波

    边境城市黑河地处我国东北边陲,以黑龙江主航道中心线为界,与俄罗斯远东第三大城市--阿穆尔州首府布拉戈维申斯克市隔江相望。

    5月20日,《黑河日报》刊登了一则由黑河市公安局、黑河市畜牧兽医局、黑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黑河市卫生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黑龙江省犬类管理规定的通告》,在城区及所辖爱辉区的4个村禁止养犬,从23日起,在禁养区内发现犬只一律捕杀。

    《通告》中提到了其出台的背景:“为加强犬类管理和狂犬病防治工作,保障公民身体健康,维护生产、生活和社会治安秩序”,依据是《黑龙江省犬类管理规定》(2006年修订)。

    “刚开始在电视上看到滚动字幕发布的通告,我简直不敢相信。” 黑河市一位养狗近10年的周姓市民说:“现在市区、江边的路口,警车上的扩音器里整天都在播放通告,还有不少警察在街上提醒市民不要遛狗。”

   为了保持商场内卫生及保证顾客的人身安全,济南市一家商场在入口处挂起了“禁止宠物入内”的警示牌,提醒市民不要携带宠物狗进入商场。

    当时一些养狗市民感到忧虑、气愤,有的想尽办法将自己的狗转移到禁养范围以外,而有的人则无计可施。

    一些养狗市民说,政府如果出台合理的管理措施,并给接受了免疫的狗发放准养证,养犬者是乐意接受的。如果真的开始杀狗,养犬者们会进行有组织的抗议、上访活动。

    “它不仅是我的精神寄托,也给很多人带来乐趣。杀了它还不如杀了我”,50岁的徐女士与自己的哈士奇犬“小美”感情深厚:“我爱人经常出差,这只小狗就是我的伙伴。它每天叫我起床晨练,不让我偷懒。一年多来,我腰疼腿疼的毛病都好了。它长得漂亮,又温顺通人性,每当有人喜欢它抱它的时候,‘小美’都会摇尾巴表示欢迎。”

 

重庆一小区内的大狗  毕克勤/图

    在黑河市民中,还有另外一种看法。 “我是个母亲,院子里、路上经常有狗,孩子在外面玩的时候,我特别不放心。如果是小型狗就无所谓,大型犬让人觉得不安全。江边公园有很多狗,随地大小便,破坏了环境。” 黑河市一位市民说。

    争议四起“禁狗令”暂缓

 

 

野蛮捕杀流浪狗  (资料图片)

    《通告》发布后引起了广泛争议,不仅在当地市民中,也在媒体、网络上。仅仅几天时间,有关黑河禁止城区养狗否则捕杀的消息便在全国乃至更大范围迅速传播开来。

    中国小动物保护协会会长芦荻说,一天凌晨,她接到第一个反映此事的电话。“电话里,一个年轻男孩儿哭着跟我诉说自己的狗可能要被打死了,请求我们帮忙想想办法。”此后,全国各地关注此事的电话再没间断过,一些不养宠物的人也表示了不理解和不满意。此外,也有荷兰等外国媒体致电该组织了解有关情况。

    芦荻说:“要把一座城市变成无狗之城,这不可想象,我们的几万名会员都在关注这件事。”

    在网络上黑河‘禁狗令’也引发了众多网友的关注跟帖,“全城屠狗”“见狗杀狗”“狗血将把黑河变成红河”等血腥字眼频现,一些跟帖来自国外。

    舆论将发布《通告》的黑河市4部门推上了风口浪尖。

    当地有关部门提供的情况说明显示,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黑河城区饲养犬只的人越来越多,其中有一部分人还饲养了大型犬和烈性犬,使黑河成为养犬密度较高的城市,犬只伤人事件经常发生。更为严重的是绝大多数犬只没有经过畜牧兽医部门注射狂犬病疫苗,严重威胁了人民的生命安全。

    据黑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数字显示,市区及周边村屯仅2008年至今年5月份,因被犬咬伤而接种狂犬疫苗就达千人以上。这其中还不包括一些被犬咬伤后自行注射或没注射者。

都市里的流浪 (资料图片)

    黑河市有关部门还介绍说,黑河市是一个知名度较高的国际边境旅游城市,但市区公共场所随处可见的犬只造成了不良的国际影响。公共场所犬只排泄的粪便不仅让市民反感,更让国内外游客,特别是俄罗斯游人反感。除此之外,犬只给市民带来的噪音污染、精神压力、细菌传播、邻里纠纷等危害也明显增多,广大市民对此十分不满。

    “我们没有捕杀一只狗,原意只是想要警示一下养狗市民。”黑河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刘志彬说,目前黑河市正着手对犬类管理规定进行细化,准备征求各部门和群众意见,使规定更规范、更人性,而细化规定出台之前,黑河市相关部门只是对养犬者进行劝导、教育。”

    23日,原定的捕杀行动没有展开。25日,《黑河日报》刊登了《黑河市市区犬类管理暂行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向公众征集意见。

 

 

    各方评说“禁狗令”事件

    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刘春萍认为,行政机关在进行犬类管理过程中,是可以兼顾各方利益的。养犬者和非养犬者的权利都应受到保护。

    尽管在实践中,这两种权利总是表现为对立和冲突,但应该能够在冲突中寻找合理保护的结合点,即控制特定区域内犬的数量;加强对犬的牌证发放、检疫免疫的管理;加大因养犬者的失于监管和非法养犬而造成损失和人身伤害的责任追究。

    不能因噎废食,以牺牲所有养犬者的养犬权利,换取“一劳永逸”的犬类管理秩序。在维护和谐有序的管理秩序过程中,需要付出的成本和代价应当由行政机关来承担,而不能转嫁给少数人。这才是“禁狗令”事件中,管理者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刘春萍教授分析认为,黑河市的通告与黑龙江省犬类管理规范性文件不一致,表现为扩大解释了捕杀犬的条件范围。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制监督体系,上级人民政府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下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因此,这一“禁狗令”完全可以通过相应的审查机制得以解决。

    刘春萍还提到,传统的政府管理模式就是“强制--命令”,其优点是行政效率高,缺点是滥用行政特权。“禁狗令”事件就反映出犬类管理机关这种思想观念。而从世界上一些国家的政府管理模式看,已经出现了由简单的“压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服务型政府”在管理方式上主要采取“协商--民主”式,政府管理的终极目的是保障人权。因此,在犬类管理上,应当依照“服务型政府”的要求,采取调查协商的方式,吸收广大民众参与讨论,表达意见,在尽可能满足各方利益的基础上形成合理的决策。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赵瑞政认为,政府部门涉及民生的决策应当履行民主程序,倾听百姓的声音,搞听证会,否则就容易造成群众的不解和不满,甚至招至怨气和怒气;决策要从实际出发,从调研中来,要考虑负面作用和影响,要符合科学发展和群众需要,顾及群众的感情。

    黑龙江孟繁旭律师事务所律师回宝刚说,政府部门在做出行政行为时,应注意将立法本意和现实情况相结合。为了规范某种行为,就要采取一刀切或其他不人性化的方式执法,会加剧矛盾,而且与立法本意相违背。

    黑河市委书记郝会龙在接受新华社记者独家采访时表示,黑河在这件事情上存在简单化的问题,政府部门要有错必纠吸取教训:在制定政策时要以人为本,社会少数人的合法利益也要维护;构建和谐社会要兼顾方方面面的利益,出台政策要考虑大局,和谐的因素也不能忽略;制定政策要有现代理念,不能机械地照搬照抄;政府做决策不能仅从管理者的角度出发,而要考虑更多人的声音;要依法行政,与时俱进,随着社会的进步而不断修正;法规的出台要全面征求各方意见,履行听证等民主程序。

 

    这一事件的发生把一个近年来从未间断的话题再次摆在人们面前:城市里到底该不该养狗?该如何养狗?少数养犬者和多数非养犬者的权利能否同时受到保护?同时,黑河“禁狗令”事件又带给我们诸多关于“狗”以外的思考。

【郑重声明】公益中国刊载此文章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投资或其他建议。转载需经公益中国同意并注明出处。本网站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发信至 [公益中国服务中心邮箱]。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项目推荐
春蕾计划:她们想上学
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她创业计划项目
薪火同行国际助学计划
e万行动(孤儿助养)
2021“暖巢行动”公益项目扬帆起航
2020年百人百城助学项目第二期
壹基金温暖包
小善大爱免费午餐
关爱困境老人
爱心包裹项目
贫困白内障的光明
先心儿童的“心”声
困境儿童关怀
关怀贫困母亲
企业邮箱 |  隐私保护 |  客户反馈 |  广告合作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服务条款 |  网站地图
© Copyright 2005-2015 Mass Media Corporation
京ICP备1702984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421号
版权所有:公益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