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所称的“治污官”,就是环保部门的官员。在各级政府序列设置环保机构的目
人们知道,一个项目是否造成污染,别的部门意见只供参考,唯环保部门说了算;一个地方治污工作能否达标,需要上下共同努力,但环保部门的比分往往起着“一票否决”的份量。假若环保部门在污染问题上眼瞪眼闭,那么,就可能出现《三国演义》中的关公守华容道遇着曹操那样“放其一马”,铸成后患。而今,保定市“治污官”遭处分就是因为治污不力。保定市委市政府的通报称,经保定市监察局调查,新市区现有造纸企业41家,其中29家造纸企业排污超标,虽然新市区政府先后对这29家造纸企业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但由于该区领导和环保部门监管不力,稽查措施不到位,除1家企业按要求整改外,其余28家企业违法排污行为一直未得到制止。而据保定市权威部门调查,新市区环保局正副局长三人分别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而分管副市长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见中新社2006年3月26日电)他们的责任问题尽管有“直接”、“重要”、“主要”之分,都是失职行为。也就是说,在治污问题上,他们严重失职了。保定市治污先从“治污官”开刀,就显示了他们强化治污的决心。
经验告诉人们,“治污官”操着“生杀权”,他们治污力度如何,当地环境保护状况如何,与“治污官”的责任感息息相关。有作为的“治污官”,往往就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即使是糖衣炮弹袭击也昏不了;即使是“灯红酒绿”相迎也迷不了。而一些混日子的“治污官”和以权谋私的“治污官”,乃因他们身上有“污”,往往难以“察出”环境被污,察不出心术不正人们在“播污”。因此,“打铁先得本身硬”。这个“硬”,就需要作风硬、纪律硬、责任制度硬、识污技术硬。只有建设一支过硬的环境保护专职队伍,环保法法律法规才有可能落到实处,各地治污问题才能真正奏效。记得温总理在3月14日在中外记者招待会上谈到环保问题时发出一句感慨之言:“十五计划大多数指标基本完成了,坦率地告诉大家,环境保护指标没有完成”。又表示,“要严格执法,依法保护环境,这是最关键的,也是最难的。要依法关闭那些高耗能、高污染的企业,依法追究那些制造污染而给群众、给社会带来重大损失的企业和个人的责任”。显然,保护环境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而今,面对环境被污,保定市治污先治“治污官”,对当地产生的震动将是可想而知的,对其它地方也有示范意义。
(来源:南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