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猫伤人引发责任争议
2009-05-15

  养宠物已经成为一种社会现象,在各个大城市,每天都有数十只甚至上百只动物被遗弃。一位救助流浪狗的志愿者估算,沈阳城区的流浪猫狗得有上万只。

  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刚刚判决的一桩流浪猫伤人案,引起记者的特别关注。

  流浪猫挠人被起诉

  2008年10月的一天,小郑到铁西区的一个农贸市场大厅买菜。当时,她牵着自己的宠物狗。没想到,一进市场,就被一只流浪猫跟上了。跟着跟着,那猫就有点不老实。小郑怕自己的小狗吃亏,便哈腰抱起小狗。结果猫没能抓着狗,却把小郑的双腿挠伤了。为此,小郑不得不连续5天到铁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打针。一个月后,小郑状告农贸市场,请求赔偿医药费及相关损失共计5000元。

  农贸市场觉得很委屈:我们市场有菜有水果,需要良好的通风,窗户和门都关不严,猫进猫出很正常,我们也管不住啊!你被猫挠伤,应该找猫主人赔偿。

  铁西区人民法院在审理此案时查明,伤人的猫是一只流浪猫,农贸市场在明知市场内有流浪猫出入的情况下,未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致使小郑被流浪猫挠伤,存在一定的管理责任。但小郑带宠物狗进入市场,引起流浪猫的跟随并在抱狗过程中被流浪猫挠伤,对损害后果的发生也有一定责任。最后,双方各担一半责任。

  应该说,小郑还是幸运的,毕竟农贸市场承担了一部分责任。如果有人在大街上被流浪动物所伤,又该如何呢?

  这份担心不是多余的。

  已经成为城市问题

  在沈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门诊部,记者见到了等候打针的王先生,前天晚上,他和朋友到一个工地办事,不知从哪儿窜出一条黄狗,他躲闪不及,腿上被黄狗咬了。因为找不到狗的主人,他只得自掏腰包打狂犬病疫苗。

  家住扬子江社区的赵女士说,他们小区有一只被人丢弃的波斯猫,白色的长毛已经变成了灰色,它一窝窝地生小猫,不知道啥时是个头。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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