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 沈海涛
黑龙江省近日召开2009年全省环境执法暨应急管理工作会议,邀请10余家媒体参会,而对那些企业仍在违法排污等情况却一概“保密”。部分记者对此难以理解,愤然退场。新华社记者在现场用相机拍到了一部分内容标题:“违法环评‘三同时’(环保设施和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企业家数”“存在环境隐患企业家数”“超标企业家数”“后督查抽测污染物超标企业统计表”“后督查时停产企业统计表”“松花江流域涉水排污企业督查情况的通报”等等。黑龙江省环保厅一位负责接待媒体的工作人员说,这些材料是内部保密资料,不能让记者知道,能给的材料记者就“够用”了。违法排污企业成了环保部门保护对象,其用意何在?给人无限想象空间。(4月21日新华网)
环保部门作为政府下设的一个职能部门,担负着保护环境之重任,理当对破坏环境的行为不留情面,及时将有关查处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的监督,从而形成“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但令人遗憾的是,黑龙江环保厅竟以“保密”为借口,拒绝向媒体曝光违法排污企业的黑名单,如此做法,自然让人疑窦丛生了。
在我国,该设的职能部门一个都不少,就拿环保部门来讲,一直下设至县一级,由此也可以看出国家对环境保护的重视。可近年来,污染环境、破坏环境的事件一直不绝于耳、不绝于眼,有的达到令人触目惊心得地步——地方百姓因为企业长期排污,竟罹患绝症!很显然,出现如此令人痛心的环境事件的根子是环保部门,它们与某些排污企业结成了利益共同体,慢作为少作为或不作为,听任或纵容某些企业肆意妄为地破坏环境。
保护和改善环境也是保护和发展生产力,如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去换取地方经济的暂时发展,肯定是得不偿失的。环境一旦遭到严重破坏,投入较大的人力财力不说,而且短期内很难恢复,像淮河、太湖的污染治理,教训是极其深刻的。因此,国家强调要又好又快地发展,努力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
黑龙江环保厅拒绝将违法排污企业的黑名单公之于众,什么原因不得而知,不过这种做法十分不妥是肯定的。这不仅妨碍了老百姓依法行使知情权、批评权、监督权等政治权利,更重要的是在变相保护排污企业,给它们发出了错误的信号。排污企业有可能因为环保部门的“犹抱琵琶半遮面”而有恃无恐地“将排污进行到底”,在环保上与媒体、与公众玩“躲猫猫”。
任何职能部门手中的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必须依法行政、执政为民。保护环境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任何环保部门无权温柔执法,随便拿环境作人情而对排污行为网开一面。该处罚的就要从严处罚,该公开的就要尽快公开,不能让“环保”蜕化为“污保”,否则就对不起老百姓、对不起子孙后代。对黑龙江环保厅的如此做法、如此作派,媒体有权问询,公众更有权问责! 钱桂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