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沙河岸边的死鱼
▲治污现场
▲拦河大坝阻挡了污水下流
3月17日上午,商丘市民权县法院最大的法庭内座无虚席。坐在被告席上的是该县成城化工有限公司(下称成城公司)的两名负责人成京周、田本立,公诉机关起诉他们的理由是涉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
与此案关系密切的是,此前几日,该县环保局原副局长刘改立已被判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罪名是环境监管失职。
两起官司均缘于去年秋天的砷污染事件:位于大沙河上游民权县的成城公司使用劣质矿石生产硫酸,大量砷随废水直接排入大沙河,致使河水含砷浓度超标899倍,1000余万吨河水被污染,酿成了国内最大的砷污染事件。
这场“砷恐慌”延续至今,目前“消砷”行动仍未结束,固体废物处理达标工作将持续到今年10月。
□记者朱长振文杜小伟图
排砷企业领导被公诉
3月17日一大早,金博大律师事务所主任陆咏歌匆匆来到民权县法院,与他一起来的还有该所另两名资深律师。“因为此案比较特殊,所以主任才亲自出马”,随行的温娜律师说。
陆咏歌等人是大沙河砷污染案被告人的代理律师。民权县法院一名办案法官说,此案之所以特殊,是因为关涉目前国内最大的砷污案事件,国内不少媒体及环保人士都高度关注。
8时30分,位于法院二楼能容纳200多人的审判庭内座无虚席,其中不仅有该县四大班子领导,还有不少成城公司的老员工,甚至还有从安徽赶来旁听的。
成城公司于2008年1月成立,被告人成京周任公司经理,另一被告人田本立主管硫酸车间的生产。公诉方在起诉书中称,该公司在生产硫酸过程中使用劣质原料,导致民权县大沙河及其下游直至包公闸河段水质严重污染。2008年8月22日,经淮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监测,该公司所排出的废水含砷浓度超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899倍。2008年10月,省环境中心监测站对该企业内的表层土、沉淀地的污泥、原料矿及废渣进行技术分析,含砷均超标。
为治砷,商丘市政府及睢阳区、民权县、宁陵县等地方政府已支付费用2700余万元,而该公司的固体废物处理达标工作将持续到今年10月,具体费用目前尚无法计算。
除了认为两名被告人应以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被追究刑责外,公诉方还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就在此次庭审之前,同样因为此次砷污染事件于2008年11月26日被捕的民权县环保局原副局长刘改立,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法院认为,刘改立身为环保局副局长,因严重不负责任,导致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其行为已构成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告人亦自愿认罪。
上游一放黑水鱼就遭殃
民权县法院开庭时的“盛况”没能让村民刘玉学亲眼目睹,这位宁陵县阳驿乡苗岗村的村民虽然此前一直在打听啥时开庭,但一再推迟的开庭时间,让他与不少同样关注此案的大沙河沿岸村民错过了旁听。
村民们关注此案,是为那些死去的庄稼苗。“用大沙河的水浇了田里的庄
稼,苗很快就死了,邻居家没用河水浇的,庄稼苗长势良好。”苗岗村就在大沙河的北岸,2000多口村民的上千亩农田分布在河道两岸,刘玉学家的4亩花生地连续两年绝收。
“庄稼像打了灭草剂。”与刘玉学同村的苗志国曾联系了本村十多名受害的村民去县、市环保局反映情况,均无功而返。苗志国的邻居苗书忠、苗诗林等人骑着摩托车沿大沙河追查罪魁祸首,找到了成城公司的排污口。
在距苗岗村几十公里外大沙河的下游,睢阳区包公庙乡包公闸附近的村民也有类似遭遇。离河最近的李海河家,只要上游往下放黑水,他家养的鱼就难逃死劫。
2008年9月初,事情有了转机。李海河家接到通知:所有的鹅、鸭、鸳鸯等水禽都要上交,作集体处理,不得食用,“每只补偿20元”。大沙河民权境内距河500米范围内的大王庄、杨李庄等地的畜禽、水产养殖,也进行了紧急抽样调查。所幸,上万只家禽、数千头家畜的抽检结果正常。
与此同时,大沙河两岸地域启动了紧急预案,对河水实行“五不准”措施:不准灌溉、不准饮用、不准捕捞(鱼虾)、不准洗衣洗菜、不准放鸭养鱼。一些乡镇在沿河搭起帐篷,由干部轮班看守,严格执行“五不准”。
紧急抽查以及紧急预案的启动,是因为2008年8月26日,设在安徽蚌埠的淮河水利委员会水资源局向我省环保局通报了一份对大沙河水质检测的结果:《关于大沙河包公庙省界断面水质砷严重超标的通报》。通报中说,包公庙断面水质砷浓度达450mg/L,超标899倍。淮河水资源局沿着大沙河向上游追查砷污染的源头,最终在成城公司的排污口找到了污染源。
一张增值税发票单据显示,2008年奥运会期间,成城公司是从安徽铜陵杨村矿业公司等处进的劣质矿石。“这些都是国家明令禁止用于硫酸生产的。”民权县新任环保局局长黄文清说。
大沙河的下游与流经亳州的涡河汇合,又在安徽蚌埠汇入淮河。亳州、阜阳、蚌埠等城市都取大沙河、涡河等河水为饮用水源,遭受严重砷污染的水一旦进入居民的厨房,后果不堪设想。
国内首次大规模消砷
2008年9~10月间,我省各级环保监测部门对大沙河进行了密集检查,检查结果一次次逐级上报,引起省领导的高度关注。
砷是一种在砒霜中含有的化学元素,人体摄入过量将造成砷中毒,被砷污染的水无色、无味,但对人畜和水生物毒性很大。其时,国内尚无处理如此巨量水体砷污染的成功经验。
带领专家组到现场调研的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首席科学家曲久辉还是第一次碰到如此棘手的砷处理难题。“这次治污,我们更像是做了一场实验。”曲久辉的博士生巩文信说。
“但方案最终还是确定了,当地政府迅速组织施工及配套队伍,建起了多道拦水坝,并在现场配制、投放除砷复合吸附剂。”曲久辉表示,这也是课题组用近10年时间研发、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复合吸附剂及相关技术首次在地表水体污染治理中大规模使用。
2009年三八节这天,刘玉学等人一直忙着用水管冲刷河床,他们已在包公闸工作了好几个月。治理大沙河的工地在靠近包公闸的河段上,共两公里长,施工人员最多时上千。
自去年污染事件发生后,包公闸的闸门就关闭了。记者徒步在包公闸下游约1公里处的河道上看到一道长约150米、由30孔塑料管道并排铺砌的水坝。2008年11月4日,环保部通报大沙河污染的第二天,这道大坝连夜筑起,而在此段河道以下至亳州之间,同样的拦河坝还有4座。
大闸两侧大堤上还有12个池子,那是装“消砷药水”用的。除了拦河坝和池子,大沙河河底的淤泥也被挖起堆放在岸边。治污人员说,这些淤泥不能乱用,因为里面的砷很难被清除出去。
在工人们清除淤泥后,上游的河水才被允许进入到包公闸段,经处理,有关方面检测合格,闸门方被允许提起,一点点下泄,然后再次关闭,再引来河水进行重复的砷处理。
重复的动作进行了4个月后,超过1000万吨的砷污染水得到了处理。我省及安徽环境监测部门目前表示,此次治污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大沙河沿岸未发生一例人畜中毒事件,沿岸两侧1000米内的地下水、土壤及植被也未受污染。
“如此大规模的砷污染水处理,在国内还是第一次。”巩文信说。
排污企业曾被“重点保护”
3月17日的庭审持续到了中午12时30分,庭审现场的辩论异常激烈。被告人代理律师认为,公诉方的诉讼主体有问题,因污染事件由成城公司引起,而成京周只不过是法人代表,况且成京周是被民权县有关领导邀请来的,此前他一直在河南省化肥总公司任处长,因对硫酸生产方面十分内行,退休后才与县里有关方面签署了协议,起诉应起诉成城公司,而不应只起诉成本人。
另外,成城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县环保局只要求对污水酸碱度进行检测,企业保证了污水酸碱度不超标。因此,在污水排放检测方面,公司不存在过错。此外,公司每年既要向环保局交3万元排污费,还要向污水处理厂交800元处理费。“现在发生了这么大的砷污染事件,不仅与环保局有关,污水处理厂也难脱干系。”
除了已成被告人的成京周、田本立及已被判刑的刘改立外,民权县环保局局长及一名副县长亦被免职。在治污工地上,民权县委办公室常务
副主任黄文清被突然任命为环保局长。
“也不全是坏事。”自称“临危受命”的黄文清告诉本报记者,“县里为环保局增加了25个编制”,而此前,整个环保局的编制只有12个,虽然有102人的队伍,但大多数人对每月的300多元不定时发放的工资不满而外出自谋生路了。
留在环保局的几十名工作人员,依靠每年收取的20多万排污费上交财政后返还的部分过日子。“监管难免不出问题。”黄文清不愿多说那位被批捕的领导,“只有他能进去,其他执法人员连厂门都进不了。”
3月10日,记者在成城公司“遗址”上看到一块蒙着厚厚灰尘的牌子,这是块县“重点保护企业”的牌子,2005年,县纪委和监察局联合出台《关于对民权县重点企业实施重点保护的通知》,对民权县域内重点企业实行重点挂牌保护。所谓重点保护,就是执法对其实施“零干扰”。那一年,民权县挂牌保护了22家企业。
如何不再让受害者埋单
虽然是挂牌保护,成城公司只是一个向当地财政年贡献不过百万元的企业,但此次用于“消砷”的费用却远远高于此。根据我国“谁污染谁治理”的方针,这些钱本该由成城公司“埋单”,可厂子已经被拆毁,经理被抓,“买单”已不太现实。
昨天下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环境与资源法委员会委员魏汝久专程来到本报,他称,他已关注大沙河砷污染事件很长时间了,前天还专门把此事件提交到了中日公害诉讼研讨会上。魏个人认为,中国经济经过30年的快速发展,诸多公害及职业病的出现在所难免,但大多是由受害者“埋单”,而西方一些发达国家在此类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中,大多是由保险公司来“埋单”,更有日本、美国还为此专门设立了基金,专门应对此类突发事件。
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研究和服务中心主任王灿发就同一问题称,我国刑法早在1996年修改时即对污染河流、水厂等违法行为做出过规定,国家环保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已经在湖南、江苏等5个地区试点一年。去年9月份,湖南同时发生了两起污染事故,一起因为企业参加了保险,100多名污染受害者很快得到了赔偿,另一起没有投保,至今还有不少后续问题。
环保部副部长潘岳在今年1月9日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今年环保部将继续对易发生污染事故的企业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试点,以改变多年来我国“污染企业获利、损害大家埋单”的局面。大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