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树节”前话“绿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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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网 |
阳春三月正是植树造林、绿化美化的时节。随着“3·12”全民义务植树节的到来,关心地球家园的人们自然激情涌动,都想在自己热爱的土地上播下一片绿色的种子,为美化家园,绿化祖国,优化生态环境留下永久的纪念。 然而,对义务植树这一社会公益性事业,虽然人们都有一定的认识,可是在实际中时常发现一些令人痛心和遗憾的事情。有的地方是“绿化平时冷清清,植树节里一阵风”,形成“口号植树、书面造林,数字绿化”的不良状况,其结果是“造林绿化年年搞,不见树木绿成荫;还有的是“只管种植,不管死活,植‘数’造‘零’,花钱不少,劳民伤财”。对此,群众形象地描述道:“一年栽树二年黄,三年进了‘灶火堂’”。公民护绿意识薄弱也较为突出,有的随意折树枝、捋花草,有的践踏草坪,行走绿地,好多草坪如同患了“秃疮病”,硬是被踏出了横七竖八的“人行小道”。更令人气愤的是,有的个别人竟然在夜间把公共场所花坛的花盆偷走窃为己有,还有的还把路旁栽植的“特色花草”连根挖走,装饰自家。这些有失道德文明的行为在一些中、小城市和县城可谓是屡见不鲜。因此,在植树节到来的时刻,我们应该首先做到“植树”先“治脑”,搞好思想“充电”,这是绿化美化的关键。 首先,要大力开展宣传,让植树造林的环境意义和经济意义深入人心,形成共识。植树造林、绿化美化,是改善生态环境,优化生存空间,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经济与社会同步,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永恒主题,也是利在当代、功在千秋、惠及子孙后代的宏伟事业。实践证明,造林就是造福,植树就是致富,绿化美化连着现代化。因此,我们要站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政治高度,重视造林绿化美化,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一个“全党全民抓绿化、再造美丽山川”的良好社会氛围。 其次,要把植树造林的重点向农村转移,列入建设新农村的一项重要任务。就全国而言,农村的生态环境破坏比较严重,保护工作与城市比较也相对落后。尤其是沿海边缘的盐碱地带、平原低洼地区和沙丘地带,这些与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密切相关的“薄弱地区”,应列为植树造林的攻坚地区。要有计划地实施“退耕还林”项目,不能只“退”不“林”。调整产业结构不能只重“经济发展”,轻视“生态建设”,更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来换取“短期致富”,要城乡协调,统筹兼顾,不可顾此失彼。 再次,要不断加大管护力度,确保植树造林的成活率和覆盖率。首当其冲地是增强全民依法护林意识和爱花护草的公德意识。近年在一些地方,毁林盗木现象和滥砍乱伐案件时有发生,直接带来的环境恶化令广大群众痛心不已。因此,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森林法》等和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加大环境保护执法监督力度,对破坏生态建设的不法行为要给予严厉打击、严惩不贷。同时要进一步深化林权改革,健全完善“种、管、护”一体化的有效运行机制,促进植树造林、绿化美化事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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