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9-01-21 08:49:47) 稿件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记者从20日召开的2009年度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获悉,到今年底,《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6—2010年)》项目建成投运率须达到85%以上,将有60个工业治理项目建成并投入运行,40个污水处理项目主体工程全部完工,双城、阿城、肇东等15个污水处理项目投入运行并形成减排能力。
据了解,今年黑龙江省化学需氧量排放量计划控制在46.91万吨,在2008年基础上削减0.96万吨;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51.07万吨,在2008年基础上削减0.26万吨。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垃圾处理率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今年黑龙江省将全面推进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充实调整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启动“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以流域主要污染物减排及控制单元水质改善为目标,结合当前流域水污染防治实际,着眼于解决突出问题,筹划一批污染减排潜力大、有利于环境质量改善、对经济拉动大的工业治理项目、直排松花江干支流的3万人以上城镇污水处理项目、面源污染防治和流域综合整治项目。
据介绍,今年黑龙江省将建立严格的流域跨行政区界考核体系,定期向社会公布省辖城市跨界河流断面水质状况,督促各地采取综合措施,加大治污力度,提高辖区出水水质,改善支流、区域水环境质量,实现上下游同治,促进流域水质的整体改善,力争两年内使阿什河、呼兰河考核断面达到Ⅳ类水质目标。年内松花江水专项课题全面展开,9个示范工程全部开工。
为让松花江休养生息,黑龙江省将坚持做到4个“一律不批”: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一律不批;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浪费,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项目一律不批;向水体排放汞、镉、六价铬等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重污染项目一律不批;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连片污染的地区或流域及位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的项目一律不批。(记者 叶滨)(编辑:李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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