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救的巨蟒记者林霞/摄
前天下午,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局刑侦大队在景洪市勐罕镇执勤时,又成功救出3只(条)“打工”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两只1岁大的猕猴和1条金花巨蟒。
7日中午,有群众举报,勐罕镇傣族园附近有人在家中养了几只野生动物照相牟利。执勤民警当即在傣族园四周搜索。下午5点20分,民警在曼嘎村一姓玉的农妇家,发现2只关在铁笼里的小猴子和1条大蟒蛇。经过辨认,两只1岁左右的小猴子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猕猴,大蟒蛇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金花巨蟒。
经过询问查实,这2只小猴子和金花巨蟒是一年半年前,玉某先后共花了1600元从到傣族园贩卖野生动物的小贩手里买来的。去年年底,看到傣族园附近游客较多,她便将小猴和巨蟒拴在家门口,吸引游客照相收钱。民警对玉某无证驯养野生动物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处以900元罚款。
(都市时报) 常宗波 王春 记者林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