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羊村”:每天“虐杀”近万羔羊
2006-03-25
杀羊前,村民给小羊头部一记重击

看着倒在血泊中的同类,这只小羊几次试图挣脱绳索,但都失败了

家门前的空地就是屠宰场,被宰杀的小羊就撂在地上

剥了皮的羊羔肉被装车运走

每天下午2时许,柔弱如婴儿般的羔羊惨叫声就回荡在高陵县老屈庄上空,送羊人把出生才40天左右的羔羊扔下汽车,杀羊者用铁棍、榔头等物将羔羊逐一打晕,顷刻间一把尖刀就割断羔羊的咽喉,气管里还喷溅着鲜血的羔羊被人像摞椽子一样垒起一米高,“把血空掉”,几分钟后,羔羊们再次被挂起来进行屠宰……

  老屈庄有100多家杀羊人,最多的一家日杀羊五六百只,“全村日杀羊近万只”。羊肉多数卖到山东、河南等地,其中有相当一部分上市前未经检疫。

  惨 砖头铁棍打头 40天羔羊被“虐杀”

  老屈庄位于高陵县城北约1公里处,毗邻西阎高速公路,是远近闻名的“杀羊村”。

  3月22日下午2时许,老屈庄像往常一样迎来了杀羊时间。一辆辆农用三轮车、汽车、摩托车涌进村子,将本来就不宽阔的马路堵得水泄不通。车厢里的羊叫声将老屈庄的人们从家里引出来,人们相互嬉笑着说:“开工了。”说着把尖刀、铁钩等物提出家门,从车上把身长不足六七十厘米的羔羊往地上扔。伴随着落地时的“扑通”声,小羊发出凄惨的咩叫。

  下午约3时,村北边胡同里的一户人家跑出三名十五六岁的少年,走在最前头的少年把提在手里的小羊扔到脚下,其他两名少年用砖头、铁棍将羊打晕后,第一名少年跪在小羊身上,把尖刀插进小羊脖子,刀锋一拉……

  几乎与此同时,村子里的杀羊行动相继开始了。人们先用棍棒等物打晕羔羊,然后进行人工屠宰。“我们村杀的都是40天左右的小羊,六七斤到十二三斤,身长五六十厘米。这种羔羊肉嫩、味鲜、无膻味,市场需求很好。”一位村民说。

  惊 几乎家家杀羊 每日屠宰近万只

  没人能准确说出老屈庄杀羊的历史到底有多久,但比较一致的说法是“十五六年了”,“村里几乎家家杀羊,杀羊户少说也有100家,最多的人家一天杀羊五六百只,少的也有几十只,全村每天杀羊总数近万只。每只羊能挣一两元钱,全村光靠杀羊每天收入一两万!”村民说。

  由于大规模的杀羊,该村的活羊市场和羊肉市场生意非常兴隆。来自河南的老吴给老屈庄贩羊已多年了,他在淳化、旬邑、泾阳、西安市临潼区等地都有固定的货源。“每天能送两三百只吧,好的时候,一只羊能挣两三块钱,赔钱的时候不多。”和老吴一样,给老屈庄送羊的羊贩有近百个。

  充足的货源也吸引了大批外地客商,“多数羊肉卖到河南、山东等地,西安也有一部分,但数量不大。另外,高陵周围的餐馆、食堂也经常来购买。”有村民说。

  脏 街道凝血结痂 屠宰场污浊不堪

  大量屠宰小羊,使老屈庄变成了一个“恐怖的屠宰场”。在距离老屈庄四五十米远处,就能闻见一股股呛人的恶臭,连村口的灌溉渠水都被羊血染红。

  老屈庄农户的家门前就是屠宰场。一进村子,就能看见家家门前所栽的木架下黑红的地面,由于常年受鲜血浸泡,有些街面像龟裂的干池塘底一样,结了痂,裂开条条口子。一些羊皮、羊下水被随意地堆放在院子里或厕所门前的地上,一只只膘肥体壮的大狗在杀羊现场悠闲地踱着步子。

  一旦屠宰开始,街道里顿时鲜血横流,被割断喉咙的羊随意扔在旁边,血淋淋的羊头堆放在架下的血泥中。剥了皮的羊肉未经任何包装就被装上车,运到某户村民家集中过秤,等待出售。据知情人介绍,老屈庄的多数农户都没有屠宰证等相关证件。该村一村民讲:“杀了多年了,有了经验,有些证照是不全,但该缴的费用还是缴了。”

  乱 死羊剥皮成肉 未经检疫就上市

  3月22日下午4时许,一名杀羊者给死羊放血、剥皮后,又用黑乎乎的毛巾擦掉死羊身上的血渍。收拾停当,他把这只羊扔进刚杀好的羊堆里。村民毫不隐讳地说:“有的死羊能当烂肉卖,卖不成的只能取皮用。”

  下午5时许,挂着各地牌照的卡车及厢式货车、摩托车驶进村子,一些村民上前帮忙,将刚杀好的羊肉装上车。

  从3月22日上午到晚8时许,记者未见到卫生防疫人员前来检疫。但村民说,每辆运羊肉车上都有检疫证,至于检疫证是怎么来的,村民不愿多说,只是反复强调“检疫费缴过了”。

西安市定点屠宰办———

  动物产品上市前必须检疫

  数量如此巨大的羔羊肉在上餐桌前未经检疫,老百姓的健康怎能保证,如何才能保证人人吃上“放心羊肉”?一位关心老屈庄的人士问。

  西安市定点屠宰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说,目前国家对生猪屠宰有严格的法律规定,所以关于猪的屠宰就相当正规,但对生羊的屠宰没有具体法律可依,相关监管长期处在无法可依的尴尬状态中。但不管怎样,动物及动物产品上市前都必须进行逐一检疫。

  据了解,监管部门对生羊屠宰的监管只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检疫法》来实施。该法规定,动物、动物产品的运载工具、垫料、包装物应当符合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必须按照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理,不得随意处置、经营;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对屠宰点屠宰的动物实行检疫并加盖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统一使用的验讫印章,经检疫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检疫证明,动物产品同时加盖或者加封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使用的验讫标志;违反本法规定,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依法处理;动物检疫员违反本法规定,对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出具检疫证明、加盖验讫印章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记过或者撤销动物检疫员资格的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相关新闻

  立法保护 动物福利

  “应该立法要求民众对动物的生命负起责任。”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政协委员、广西大学副校长黄维义建议在现行的涉及动物的法律中,补充加入有关动物福利的内容。

  黄维义举例说,我国某龟鳖丸厂将活野生龟鳖冷冻到零下192摄氏度制药,遭到了海内外的强烈抗议,引起了市场萎缩并导致该厂停产。我国水貂皮加工采用活剥皮方法,在芬兰的毛皮拍卖会上遭到抵制。不够宽敞舒适的鸡、猪舍,缺乏人情味的屠宰,已使很多我国禽畜产品出口受阻。

  黄维义说,由于目前没有相关的法律,以伤害动物取乐、牟利,甚至无端戕害和虐待动物的行为,即使引起民众强烈的愤慨,受到道德的谴责,也总是可以“逍遥法外”。

来源:《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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