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水源保护区山林遭砍伐
2008-12-26
福建东南新闻网  时间: 2008-12-26 08:01:31

位于水库西侧的山头只剩下快干枯的树枝  

  “在福清渔溪镇,一处离一级水源保护区建新

水库不足10米处的山被‘剃了光头’,百余亩山林全被砍光了!”日前,一些当地村民致电本报热线反映此事。

  20日,记者驱车前往调查。在往水库途中,与3辆满载松木的卡车擦肩而过,村民说,这些松木就是从水源地附近运出来的。沿着建新水库边的山路,记者驱车10多公里找到了水库西侧被砍的山头。这个距水库不足10米的山头只剩下快干枯的树枝,被砍的大多是松树,树桩大的直径有40多厘米。村民说,这样一棵松树,生长周期在30年以上。记者在建新水库坝头的饮用水水源保护牌上看到,该水库是福清市饮用水水源一级水源保护区,水源区保护范围为建新水库库区水域及沿岸外延至海拔200米等高线范围陆域。建新水库管理中心的林坤明主任表示,这里的山林被砍对水源肯定有影响,会造成水土流失。当日傍晚,记者返回途中,在渔溪镇双墩村又看到之前遇到的3辆装满松木的卡车,停在路边的一民宅前,宅内一男子表示砍树是经过审批的,其余的不愿多说。

  昨日,记者在福清市林业局看到,根据福清市生态公益林的分布图,建新水库周边很大一块区域属生态林。但该副局长陈明告诉记者,被砍山头属集体性质的商品林,采伐许可证是今年10月审批的,面积有144亩。被砍山头的林木大多为马尾松,2009年将改种为巨尾桉。陈副局长说,分布图按1:10000的比例绘制,从图上看不是很精确。一般来说水库周围大多是生态林,但如果一个村的生态林面积超过80%,可以调整一部分为商品林,调整权在省林业厅。

  福清市水利局总工程师庄忠春对此表示,按水源保护区200米等高线的保护范围,被砍的山林确在保护区内,水利部门不希望水土流失导致水源受影响,但林木能否砍伐决定权在林业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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